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清河县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


工程编码 130*****0017-001
工程名称 清河县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清河县京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松花江街北侧、太行路西侧
建筑面积 44518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0元 招标文件价格 3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 邱杰 联系方式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3-0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3-07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3-0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3-07 17:30:00
地区 清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3-3-1至2013-3-0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3007
1、清河县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监理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2012】5号批准建设。经招标办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为清河县水岸清城10#、11#、15#、16#住宅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监理,建筑面积44518平方米,工程建设地点:松花江街北侧、太行路西侧。
2.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证明文件(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至 2013 年3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300元/套。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建设局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 139*****696 联系人:黄百祥 石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吴杰峰(项目负责人)、黄百祥、米香玉。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 139*****696 联系人: 黄百祥 石强

日期: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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