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招标公告
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贺州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项目
2、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23号
3、采购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要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能有在手项目,若为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提供《驻桂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或《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原件,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采购要求:
1、供应商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
2、报价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报价超过工程预算价或最高上限控制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计价的80%支付。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5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10天内予以审核支付。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工作量的90%,通过审计报告后,发包人应在10天内予以支付完成工程量计价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 % ,按国家有关规定质保期满后付清。
4、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玖仟元整,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帐至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1111,必须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单位请于2013年3月7日上午10点前将填好并盖好公章的报价表、按规定编制且盖好公章、造价员章的工程量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证金转帐底单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报价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联系电话****-*******;超过时间或没有保证金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无效。
6、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经审核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且全部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采购单位确定);
7、报价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领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施工图500元每份),联系电话:****-*******;联系人:覃先生。
8、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其金额按贺价费函[2007]55号规定收取。
9、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转帐到以下帐户,项目验收合格后申请退还(不计利息)。户名: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大道分理处,帐号:****************0008
采购单位:贺州学院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3.3.1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报价表
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23号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项目
2、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23号
3、采购范围: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47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为5米,建筑结构形式为轻钢门式刚架。
5、工程地点:贺州学院
6、计划工期:80天
总 价: 联系人: 电 话:
报价单位(全称 ) (盖 章)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学院工程管理实验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