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监理,已经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投资【2012】398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建设单位委托,本工程监理招标由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进行。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机构。

一、工程名称: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监理(二次)

二、建设单位: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三、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为5349.18平方米,主体六层,框架结构。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本工程监理按一个标段划分,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四、招标范围:灵台县东城开发区碑子沟14#廉租住房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等级,总监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总监证书,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各企业在报名的同时在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六、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有注册职业资格证和职称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及拟委派的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列表说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报名材料不退。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3月4日---- 3月6日17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平凉市建设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3、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17日

4、资格预审文件费用200元

5、发放招标文件:2013年3月18日—— 3月23日18时00分

6、招标文件费用400元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09时00分

8、招标单位: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灵台县县城 联系人:宋小宝

联系人电话: 189*****271

9、代理单位: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地址:平凉市西大街54号(军分区西面)

联系人:赵瑞 联系电话:****-******* 186*****119

招标单位(盖章):灵台县房地产管理局


代理单位(盖章):平凉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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