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创建试点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海晏县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创建试点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海晏县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创建试点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海晏县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社创建试点项目,已由海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以“关于海晏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晏农水科技【2020】443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海晏牧润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询比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县;
2.2建设规模:
标段一:场地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展厅装修及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
2.4合同估算价:79.99万元;
标段一:21.46万元;
标段二:58.53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 1月30日至2021年2月 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晏牧润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海晏县
联 系 人:才太加
电话:155*****666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话:****-*******
传真:****-*******
2021年 1月29日
标签: 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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