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食材及副餐采购招标公告
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食材及副餐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食材及副餐采购项目。
二、基本情况
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食堂约240名幼儿和19名教师就餐。
三、食材及副餐采购范围
具体采购范围见附件。
四、食材及副餐报价评标方式:
标段采用当日市场零售价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低者中标。
当日市场零售价以“泰州发改委网站-价比三家-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栏目公示的近期价格均价为基准价。
五、食材及副餐采购期限
正式供货期限为2021年春学期(具体合同期以泰州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为准)至学期放假(一学期),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活需求而定。
六、食材及副餐采购投标方要求
参与食材及副餐采购的投标方应具有以下资质:
1. 食材及副餐供应商必须是国内合法商户(包括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 供应商须持有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
3.肉类产品须提供销售凭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4.所供食品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相应资质材料并由幼儿园现场认定。
七、食材及副餐采购费用的结算
每月5日前由食材及副餐供应商与幼儿园会计室核对账目,开具正式发票,经审核审批后幼儿园按实支付。不按时到幼儿园结账的,则推迟至学期末再结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1.各标段最低价中标单位,同时明确备选单位一家;
2. 如中标方在供货期内发生以次充好、偷梁换柱、不符合食品要求等问题,校方有权拒收,中标方应立即换货,如果换货不及时或拒绝换货则园方将立即停止其供货资格,所产生货款均按50%结算,并不得再参加以后的任何招标活动;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外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3. 如中标方在供货期内所供货价格高于标底,幼儿园则按标底价再下浮20%进行结算;如发生三次这种情况则幼儿园立即停止其供货资格,并取消以后参加投标的资格。
九、投标要求及方式:
1.投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需要提供的各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投标方式。投标为集中投标,即在投标时间内递交标书,该标书须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统一拆封审核评估。
十、评标人员构成
评标人员由季玲、孔菊红、单海霞、谢华娟、吴兰花、曹玉芳、周秀芳7人组成。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或个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单)密封于信封内,信封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名。投标文件(报价单)同样应加盖单位印章或有效签字,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二、报名、投标、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及开标时间
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4日
2.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3.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2月1日下午16:00前,逾期交达指定地点,视为无效投标。
4.报名地点: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门卫室。
5.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下午15:00
5.开标地点: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会议室
十三、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50*****938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
泰州市胡庄中心幼儿园
2021年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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