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
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福州大学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MY[GK]*******的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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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990000 |
1-2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 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4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州市;
4.3交付条件: 《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说明》、《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简本)》,需在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送审稿。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服务内容 5.1.1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价(简称“双源调查”) (1)结合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双源清单”,通过收集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城市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项目环评、监测、执法等资料,建立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双源清单”,预计300多家; (2)针对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含县级)、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进行防渗摸排,建立防渗摸排清单; (3)配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双源调查”和防渗摸排,在各地的基础上,完成相关报表填报和信息核实工作。筛选确定重点调查对象,开展相关地下水调查监测(预计补充监测15个调查对象,建井检测45个点位,若无需建井的采样检测90个点位),并编制调查评价报告。 5.1.2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综合考虑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健康风险评估等步骤。 5.1.3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 结合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评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成果,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含:规划总则、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水文地质单元概况、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和评价、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地下水污染场地项目清单、项目投资估算、效益与目标可达性分析、保障措施等。 5.2服务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在“双源调查”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的基础上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2)成果验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 验收期次说明: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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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支付 | |
2 | 30 | 提交专项规划文件后支付 | |
3 | 40 | 验收合格后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内容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成果文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乙方未按期提交成果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成果(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期还是不予延期,甲方同意延期的,延期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不同意延期的,延期违约金按1000元(每日)计算,但延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若乙方逾期提交成果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等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乙方所提供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所提供成果文件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重新编制成果文件,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乙方完成采购要求的所有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如下:相关调研、监测、资料收集、整理、成果文件编制与制作、组织相关会议所需的费用、专家评审费等。 14.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4.3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及工作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本合同标的实施过程和实施后形成的各类基础资料和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和对外传播。 (2)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乙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约定,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甲方主动公开该等信息为止。。
甲方: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乙方: | 福州大学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 住所: | 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
单位负责人: | 游昕 | 单位负责人: | 付贤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立光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75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凤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090******** |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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