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1-29 17:09:53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5号
1.4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环巢湖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庐城镇1号、2号、3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1ANNBZ0006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NNBZ00064
2.5建设地点:庐江县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集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庐城镇。设计将庐城镇划分为六个工程片区,本次招标为1#、2#、3#片区。1#片区范围为黄山路以东,周瑜大道、庐巢路以南,东大河以西,缤纷南郡以北,面积约3.22平方公里;2#片区范围为黄山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东大河以西,周瑜大道以北,面积约2.22平方公里;3#片区范围为合铜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面积约2.84平方公里。工程建设内容:对片区进行全面雨污分流改造、管网修复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5300万元,监理费预算约43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1年2月份,建设周期540日历天。
2.9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
2.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1项目类别: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资审业绩要求:自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09:00至 2021年2月21日下午17: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中路44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朱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越城路20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毕工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联系获取。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
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农业银行账号 | |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账号 | |
工商银行账号 | |
建设银行账号 | |
邮储银行账号 |
2021年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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