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文昌某部文昌某部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文昌某部文昌某部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昌某部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文昌某部
行政区域龙华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9日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9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91.8952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55*****515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文昌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汤助理 ,133*****738
代理机构名称鑫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12号金牛佳园小区1805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155*****515

项目概况

文昌某部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12号金牛佳园小区1805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X-2021-001

项目名称:文昌某部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其它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第四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30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12号金牛佳园小区1805房

方式: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文昌某部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方式:汤助理 ,133*****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牛路12号金牛佳园小区1805房            

联系方式:黄工,15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55*****515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解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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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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