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1-0008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ZTSYJCGS2021-0008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n(招标编号:ZTSYJCGS2021-0008)
\n\n一、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货运中心2021年人力装卸业务外包(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n二、招标内容
\n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n技术性能指标:
\n1.执行的技术标准:投标人要按照沈阳货运中心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作业中应遵守铁路装卸作业标准,如违反作业标准,采购人则下发违约处理通知书,按沈阳货运中心《装卸企业违约支付违约金办法》从次月清算款中扣除。
\n2.投标人在包件所属地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
\n3.投标人必须遵守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和客户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n4.投标人必须组织装卸作业人员进行有关铁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培训质量(含考试)由投标人负责,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n5.投标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装卸、搬运作业,并保证24小时联系通畅。
\n6.投标人对装卸、搬运作业要进行不定期检查,严格禁止偷吃拿要、刁难、勒索货主。投标人需制定紧急情况的应急方案,附标书中。
\n7.采购人如接到对投标人作业人员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将不予结算该批次装卸费,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人员更换要求,投标人要立即更换,并不得因此影响采购人作业任务完成。投标人在采购人货场内作业应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经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n①投标人将中标的装卸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n②在铁路货场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的、不能组织开展正常的装卸作业,影响采购人运输生产组织的。
\n③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完成临时和特殊任务,如抢险、救灾、应急装卸车时,投标人拒不服从调配的。
\n④投标人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或路风事件,严重影响铁路安全生产或路风、路誉的、造成车辆损坏或货损并不积极进行善后处理的。
\n⑤涉及重大的诉讼、争议、纠纷或拖欠债务等,采购人有理由认为投标人上述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n⑥团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和其他严重违反合同业务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n8.投标人对固定作业人员必须缴纳足额的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作业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对其作业人员的工资、工伤、医疗、劳动保险等各种费用,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足额支付和缴纳。
\n9.投标人在铁路货物装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n10.装卸、搬运作业时,投标人要听从采购人作业站工作人员的指挥,允许作业时,方可开始作业。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n11.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12.投标人要安排人员对装卸、搬运作业过程巡视监控,保证货物安全。
\n13.投标人要具有健全的装卸生产管理制度和主要货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包括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叉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n\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nA09:
\n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具备装卸搬运以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n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n3.提供最近一期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n4.具备近五年以来任意一年铁路装卸业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n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四、招标文件获取
\n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8:00时起至2021年2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n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n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n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n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n4.4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n五、投标文件递交
\n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2月23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23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n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n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n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n本项目定于2021年02月23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n七、联系方式
\n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n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n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n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n7.3立项单位:沈阳货运中心
\n技术咨询人:孙珂
\n联系电话:15040340168
\n7.4项目经理:马经理
\n电 话:024-62080901(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n邮 箱:706823790@qq.com
\n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n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n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n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n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n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n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n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n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n\n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n2021年01月29日
\n\n业务外包明细表
\n\n 序号 \n | \n\n 包件号 \n | \n\n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n | \n\n 业务类别 \n | \n\n 计量单位 \n | \n\n 工作量 \n | \n\n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n | \n\n 开具发票税率(%) \n | \n\n 备注 \n | \n
\n 1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方便面装卸 \n | \n\n\n | \n\n 吨 \n | \n\n 80000 \n | \n\n 7.30 \n | \n\n 6 \n | \n\n 1.以上品名含同费率货物;2.在实际装卸过程中,若出现未列品名且不能比照的情况,以中标人现有品名基础报价除以对应的装卸费率,计算出新的清算比例,以新的清算比例乘以适应的装卸费率,得出实际的清算费用,但最高7.30元/吨。 \n | \n
\n 2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粮食装卸 \n | \n\n\n | \n\n 吨 \n | \n\n 85000 \n | \n\n 6.74 \n | \n\n 6 \n | \n\n 1.以上品名含同费率货物;2.在实际装卸过程中,若出现未列品名且不能比照的情况,以中标人现有品名基础报价除以对应的装卸费率,计算出新的清算比例,以新的清算比例乘以适应的装卸费率,得出实际的清算费用,但最高7.30元/吨。 \n | \n
\n 3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石棉装卸 \n | \n\n\n | \n\n 吨 \n | \n\n 5000 \n | \n\n 6.05 \n | \n\n 6 \n | \n\n 1.以上品名含同费率货物;2.在实际装卸过程中,若出现未列品名且不能比照的情况,以中标人现有品名基础报价除以对应的装卸费率,计算出新的清算比例,以新的清算比例乘以适应的装卸费率,得出实际的清算费用,但最高7.30元/吨。 \n | \n
\n 4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军运备品装卸 \n | \n\n\n | \n\n 吨 \n | \n\n 500 \n | \n\n 1.51 \n | \n\n 6 \n | \n\n\n | \n
\n 5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散堆装货物清底 \n | \n\n\n | \n\n 车 \n | \n\n 3000 \n | \n\n 47.17 \n | \n\n 6 \n | \n\n\n | \n
\n 6 \n | \n\n A09 \n | \n\n 沈阳东、辉山、文官屯等散堆装货物平顶 \n | \n\n\n | \n\n 车 \n | \n\n 3000 \n | \n\n 42.45 \n | \n\n 6 \n | \n\n\n | \n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合同履约期内,作业实际发生地点
\n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按照沈阳货运中心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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