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

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主体、EPC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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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秀屿区大蚶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建设规模:生态修复总面积约7559.55亩,其中新增耕地面积约1968.45亩,整理建设用地面积约753.75亩,石漠化治理面积约4837.35亩,清理石方量998.23万立方米,以及修筑排水沟、截水沟、道路、人行步道、防护栏等工程建设

项目投资总额:75038.83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投资主体及项目区内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1)投资主体:在秀屿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及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后的砂石销售,约57000万元;(2)生态修复工程范围及内容:项目区内裸露边坡采面、陡坎、平台等生态损毁区。主要生态修复工程内容有石漠化治理、新增耕地、建设用地整理、道路和观景平台及步道修建、截排水设施修建和警示围栏等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3)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以生态修复工程为首要任务,在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到一定进度,经招标人同意后对项目区域范围内剩余废石资源逐步进行消纳处置。剩余废石工程总量约988.22万m3(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约978.38万m3,荒料约9.84万m3)。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18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无。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岩土工程或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2)勘查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岩土工程或水工环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及财务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类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业绩需提供中标公告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总承包(或EPC)合同,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2019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不含附注)。)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及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材(或砂石)销售(或零售)的成员方负责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并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支付剩余废石资源消纳处置费。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30 8:00至2021/3/26 9:00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2/26 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3/26 9:00: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内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01
邮 编:
邮 编:
3511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18750010011
电 话:
0594-2336005
传 真:
传 真:
0594-221822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fjjf2336005@126.com
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名 称: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监 督 部 门
联 系 方 式:
0594-5872818
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地 址:
注:
(1)本项目采用国泰新点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新系统(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
进行投标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
),工具使用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招标代理自行选择此范本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9517100000004]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子账号:134415010400051532078706933]
[户名: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子账号:935003010011820004000000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综合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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