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

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

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

【&nbsp信息发布时间:2021-01-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红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红晓村。

2.2项目概况:袁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工程III标段(红晓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区块)设计施工一体化,具体内容详见方案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在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4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11万元。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服务期

建设工期(设计、施工):12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乙级及以上(含道路、排水)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可于 2021年01 29 日至2021年02 08 日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双百路8号海宁市袁花镇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403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花镇红晓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市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袁花镇红晓村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 人:尤女士

电 话:137*****689电 话:****-********158*****559(689559)

传 真:传 真:****-********

2021 01 29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乙级及以上(含道路、排水)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提供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复印件)

7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正本中需为原件。

8

企业信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

其他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其他情况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尤梦兰 签于 2021/01/29 13:59:03
divDS_280d3b97_b28e_4dec_a3a9_61fba8da9e95432.****************9.********21875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治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宁市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