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网土石方、管道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莱阳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网土石方、管道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莱阳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供水管网土石方、管道及附属工程 施工采购与供应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含工程地点):莱阳水厂项目位于莱阳市五龙南路 260 号,建设原水取水头部三处(大口井+渗渠),新建原水提升泵站一座;建设三庄水库原水调节工程,新建取水泵站 1 座、水库补水泵站 1 座;新建富水河 3 万 m3/d 规模净水厂;新建供水管网增压泵站 5 座;铺设各供水厂主输水管路 237.276km。
三、招标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沟槽土(石)方开挖、场内驳运和堆放、余土、清表的垃圾、渣土、淤泥外运和处置、苗木庄稼的移植清运,配合清点、测量放线、施工便道修筑、下坑便道铺钢板道板、基坑基槽清底、临时排水、沟槽排水、回填土施工、基坑防护栏杆的维护,管道管材以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并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的施工内容为准,包括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投标人自行协调周边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1、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汇泉路17号东海国际大厦25F2507
五、报名截止时间:云筑网时间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纳税资格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能提供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投标人应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书,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万元(含),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5、资审通过后,投标人必须缴纳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时,请将汇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承诺函》(附件二)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保证金每年度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其他时间不办理退还。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经考察合格,列为我司合格分包商可参加投标(在我司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本次不需再缴纳)。
七、投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 https://yzw.cn/)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登录“云筑网”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承诺函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我司自愿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我司若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合同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司可将我司投标保证金作为罚金进行扣除,同时依照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1.我司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2.我司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 我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 我司中标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
5. 我司行为影响招标工作进行的;
6. 我司出现其他违法、违约情况的。
我司承诺严格遵守贵司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和退还日期为每年度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其他时间不办理退还的管理原则。
投标单位: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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