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学民乐团培训项目

光明小学民乐团培训项目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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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了落实学校“八好课程”目标要求,更好落实素质教育,五育并举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设 民乐社团,拟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有民族乐器培训资质。
2.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培训学生参赛成绩突出,具有。
3.严格的授课计划,按质按量完成授课任务。
4.每学期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可终止合同。
5.服务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12月10日
6.经费结算按实际有效课时支付。
项目预算金额:46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园路4号
联系人:陈晓宇
联系电话: 0755—********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培训 乐团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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