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南区11#地块外架搭设工程招标公告

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南区11#地块外架搭设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CSCEC2B-EGS-SD-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ZY-007

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

外脚手架分包工程

工程名称: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

外脚手架分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2020年月

投 标 邀 请 书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经公司、青岛山东分公司及项目部研究决定,诚邀贵公司参加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分包工程的专业施工投标,请贵司在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时,严格按照我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或确认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领取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发至贵公司的有效邮箱。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2020年月日

三、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建二局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部

四、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五、标前答疑:不集中组织标前会议,有疑问向招标联系人提出书面有效的答疑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月日

七、开标时间:2020年月日 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13号楼南区4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以南,滨海大道以北

联 系 人:周君建

联 系 电 话:156*****956

一、 致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建二局二公司劳务招标的相关制度办法,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13号楼南区4楼

邮政编码:266000

传 真:

E-mail: ********0@qq.com

联 系 人:周君建

联系电话:156*****956

日 期:2020年月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工程名称

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

2

工程地点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以南,滨海大道以北

3

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世纪大道以南,滨海大道以北,总建筑面积暂定185685+123373m2(具体以实际为准);本次招标工程为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

4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5

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创市级优质工程。

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项目创省级文明工地;局可供观瞻项目

7

CI要求

争创CI示范工地。

8

工期要求

满足业主对工期的要求,具体工期以项目签发工期为准。

9

招标范围

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发包方有权利根据现场履约情况进行施工界面的调整)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满足发包人要求。

11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方式,包工、包料(除钢管、扣件、顶托、安全网及水平兜网、底部硬封)、包运输、包损耗、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2

领取招标文件

2020年月日至 2020年月日

13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确认书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招标文件确认书(放至招标文件中)。

14

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合同金额的1-3%(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2%计取,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1%计取),分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总包方交纳,交纳方式:现金或履约保函。其中质量保证金 2万元,安全保证金 2 万元,工期保证金 2万元,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 2 万元。分包方工作内容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总包方在办理完结算后 7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分包方。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分包方在质量、安全、工期、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有违约行为,总包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5

答疑及现场踏勘

递交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 2020年月日下午17:00时前,签订合同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由于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领取答疑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勘查: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场地。

16

投标文件组成

及数量

投标报价函、投标承诺书以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要求密封并加该公章和法人印章)

17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暂定2020年月日17: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部

18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20年月日上午9:30点

开标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13号楼南区4楼

1.工程概况:

1.1结构形式:框剪结构、框架结构。

1.2具体楼栋:总建筑面积暂定185685+123375m2(具体以实际为准);本次招标工程为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分包工程。

2、参加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2.1有相关项目施工经验且口碑信誉资金能力优良的劳务队伍优先选择。

2.2在任何项目,以任何形式发生不良讨薪行为、恶意涨价行为,不予以采用。

2.3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二级以上建筑劳务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投标时,必须提交有效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废标)、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合同额五分之一,如投标单位已在公司施工,上述资料已在公司备案且已年审,则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必须承诺能够满足发包方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CI等方面的要求,必须承诺遵守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工作范围及各项具体指标要求。

2.5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效的受托人(附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6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项目工程特点、现场条件进行了充分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现场施工难点及工期。招标人对投标人由以上数据和资料所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7临建、住房及出入管理要求:

2.7.1、本工程招标人实行工地实名制管理,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均需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工作证出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承诺保证服从招标人的各种项目管理制度。

2.7.2、生活临建:本工程提供集体住房,农民工住房统一由招标方规划,投标方生活和现场发生的临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办公生活临建设施,均由中标方负责。

2.7.3、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包括现场CI及文明施工投入(CI成品标识由招标人提供),临边防护搭拆人工费(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提供)等费用。投标方所购买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方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所选用厂家必须是招标方品牌库以内,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若投标方拒不更换的招标方有权自行购买更换,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方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7.4、投标人负责派人每天将办公室及场区内的公共厕所进行打扫,费用由投标人进行承担。

2.7.5、本工程所有的生产、生活及办公临建日常维护各种试验、安全用工具设施,由投标方负责,报价中已综合考虑上述有关费用,一并包干,不再另行计取。

2.8投标单位应自行组织人员认真踏勘现场,详细了解现场环境,并在投标时考虑现场环境因素。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如:业主方分批开工的涨价风险、设计变更、节假日连续施工、赶工措施、市场涨价、政策性调整等。投标时慎重考虑。

2.9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和管理,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配备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周工作计划和资源需求计划,所有施工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方案实施。

3、招标范围与约定

3.1在所属工作范围内代表招标单位履行对业主的各项承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外脚手架及防护架施工(所有防护架搭设需符合发包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提供包括除钢管、扣件(外架)、顶托、安全网及水平兜网外其他周转材料。

4、招标人提供内容

4.1、材料:提供钢管、扣件(外架)、顶托、安全网及水平兜网材料,由中标方根据工程进度向招标方提前报送材料计划,进场时中标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签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定《项目限额领料协议》。

5、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5.1、本工程所用除钢管、扣件(外架)、顶托、安全网及水平兜网材料外全部由投标人提供,现场CI及所有安全文明投入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的材料到场后必须通知招标方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标人自行购买的材料现场需要检验试验的费用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自备机械设备除塔吊、施工电梯外,其他机械设备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进场后应将有关合格证与安全使用证等资料交至招标人项目技术部,如因中标单位自购或自备机械设备不足,招标人可代为购买后调拨给中标人(中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购买单价),费用从当月实付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中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电线(灯)等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进场时必须在招标方项目物资与质检部门现场验收报验、备案。任何进场材料的保管及丢失、损坏均是投标人的责任。

5.4、投标方应自行配备除招标方提供以外的其他测量用具(如水准仪、塔尺、50米钢尺等),投标方应负责现场标高、垂直度控制、细部放线以及提供配合招标方测量放线的辅工。

5.5、投标方应负责提供辅工配合招标方进行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线路、管道的敷设以及施工设备(配电柜、电梯、塔吊)的安装、维护工作。投标方应根据自身施工需要配备足够的塔吊指挥员、电工、电焊工、机修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如无合格人员提供,由招标人提供代工人员,将从投标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工人员工资。

5.7、基坑周边防护栏杆搭拆和主体结构室内外安全防护的搭设、安全防护通道、安全棚、临时性防护设施的拆除和恢复、楼层内自身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清理。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施工。

5.8、承包范围内建筑材料的场内卸、装、多次转运、堆码,文明施工CI形象,施工生产、生活区建筑、生活垃圾的清理、指定地点归堆。

6、招标工作内容

承包方承包范围: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外脚手架及防护架施工(所有防护架搭设需符合发包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提供包括除钢管、扣件(外架)、顶托、安全网及水平兜网外其他周转材料,并包括以下内容:

6.1、本工程现场所有脚手架的材料上下车及搭拆、回收、清理、修复、更换、材料的分类整理、统一堆码、装袋、退场、安放标志牌、挂设横幅、CI标识牌的安装、塔吊和电梯防护架搭拆及验收牌挂设等;

6.2、外墙脚手架搭拆包括预埋件(悬挑工字钢的压环、卸荷钢丝绳拉环、卸料钢平台压环及拉环、预埋钢套管)的材料及制作、安装与拆除(所有预埋件按发包方方案进行预埋并不得回收,如需切除的部位需根据发包方方案做好防锈处理),悬挑架体的制作、安装,运料、立杆、找平、放线、对码平整夯实、安装底座、选料、挖坑埋杆、外架楼层拉结点预埋、绑拉杆、模杆、十字架杆、斜杆、打顶撑、拉铁丝、防护钢管的分色油漆及人工费、安装扣件、安装预埋加固架的连接杆、接杆、安装兜网和安全网;加固维修、维护和更换措施、铺设钢耙片、钢筋网片或跳板;硬隔离、外架的首步拉结及首步隔离,具体按照发包方施工方案执行;

6.3、挂安全网,进出口通道或临时进出通道的搭拆、围护和防护,安全防护棚、悬挑防护棚及工字钢制作安装、脚手架与楼层间的封闭层搭拆;临街防护架的搭拆、卸料、接料平台搭设和拆除、升降机通道的搭设与拆除、施工电梯的施工平台搭拆,塔吊附墙安装或拆除的临时脚手架及搭在附墙上的通道,塔吊拆除附墙点装修架搭设;安全网(集中采购)及兜网防护挂设和恢复、回收,具体按照发包方施工方案执行;

6.4、结构及装修脚手板的铺设;外架连墙杆(含预埋件和悬挑工字钢、悬挑防护棚(架)、钢丝绳卸荷)制作、安装、维护、油漆、拆除、回收、损耗;外墙脚手架为满足外立面施工所需要的调整(外架间距离墙体距离最小300mm, 镂空部分每两层须进行一次水平防护,具体施工以发包方技术交底为准);

6.5、外架通道及依附斜道、爬梯通道搭拆;内部人行通道搭拆;提供踢脚板材料及加工、制作、油漆、安装;外排杆包括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小横杆外露部分的刷油漆及材料费(油漆、钢管等材料费)、挂拆标语及标志牌、拉结点材料切割、施工期间风雨季节(台风)的加固及维护、恢复;塔吊操作平台和塔吊司机通道及配合各分包工作;

6.6、外架与结构之间的缝隙盖板铺设;悬挑架体底部的兜网和按照规范应设置硬防护封闭,外脚手架外的护身栏杆,外挑部位的防坠防护平网铺设等所有一切外架工程及定额子目中相关联的工作内容;

6.7、承包方完成钢管脚手架分项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该单价依据承包方熟识本工程招投标时现有的资料和承包方自身的经验(若因自身不熟知图纸等非发包方原因造成外架返工 ,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施工条件和现场情况为条件而定,承包方不得因本工程分项工作量的大、小,施工难、易度及其它状况不同而要求加价。除发包方特殊要求通知外,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何项目施工;

6.8、依附斜道、内部人行楼梯、安全防护棚等不计算工程量,已包含在外架单价中。有凹凸部位和留空部位,增加小横杆长度、采用斜撑或者另外搭设第三根立杆进行平面防护等费用包含在外架单价中;因结构凹凸所形成的孔洞由承包方负责封闭,费用包含在外架的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6.9、外架单价中含安全网按建设单位确定的施工方案设置,裙房挂蓝色安全网;标准层挂红色与绿色安全网,其中高度100米以下时,红色安全网一步(1.8米)、绿色安全网四步(7.2米)设置;楼层高度大于100米时,红色安全网二步(3.6米)、绿色安全网八步(14.4米设置),剪刀撑涂刷蓝白油漆,外立杆及外侧水平杆、扶手杆等主要外架外露杆件刷黄色油漆;具体以施工方案为准。

6.10、外架单价中含施工层、拆模层、第二层必须满铺钢笆网,每三层用旧模板做硬防护,硬防护以外所有楼层每层挂水平兜网,每层均应铺设钢笆网,具体以发包方施工方案为准。外架非规则拐角搭设需要增加立杆或横杆等施工及日常维护等;包括后期外墙装修阶段外架的局部修整更改,铺设钢芭网,必须满足后期装修要求。

6.11、外架单价中含悬挑工字钢选用不小于16#工字钢,楼层预埋直径20mm圆钢U型环(包括圆钢材料和圆钢制作预埋),工字钢结构内锚固长度不小于悬挑长度1.5倍;斜拉钢丝绳、卸荷钢丝绳须大于或等于16mm,悬挑层工字钢预留盒制作及布设,悬挑工字钢固定及塞缝所需相关措施及材料,具体以方案为准。

6.12、钢管脚手架内外立杆、剪刀撑、踢脚板(含制作安装)均需涂刷发包方要求的油漆,满足文明施工要求;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等所有脚手架材料的装(卸)车及保管、更换、维修、切割、损耗、丢失、掩埋及外架底部吊顶等所有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6.13、合同单价表中包含了架体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内部人行楼梯、机械操作棚防护、库房和办公场所防护搭拆、临边防护栏搭拆、施工电梯防护门的安装及门套加工制作和安装和连墙件的修改;围护栏杆等按要求油漆、日常维修、安全网更换、因施工需要进行的局部调整、修复、加固等全部工作内容,上述相应费用已在合同单价里面综合考虑,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如因承包方施工不当造成安全网、竹脚手板(或钢筋网片)等材料掩埋损坏的,承包方按原价赔偿。承包方保证达到发包方的相关要求并满足国家、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单位的相关安全防护规定,满足发包方申请山东省及日照市“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及日照市优质结构、优良工程证件的相关条件。其中安全文明施工防护(临边洞口防护、基坑防护、楼层防护、楼梯间楼梯侧边防护等所有非外架施工的防护)单独列项,此安全文明施工防护与合同清单中描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冲突(安全文明施工费指完成合同工作内容而必要的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防护用具采购必须为发包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供应商供应,若为发包方代购,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此费用在过程结算时,按月进行考核,体现在单价中;月考核85分(含85分)以上,当月安全文明施工费全部计入月结同进度款支付,反之,则按得分百分比计入月结同进度款支付,本条与付款方式不冲突,互为补充。)。

6.14、外墙脚手架的预埋件预埋到位,外墙采用软拉硬顶,悬挑架斜拉及固定均在外墙面,工字钢等采用拉撑。

6.15、合同单价表中包含了配合其他施工队施工工序所做的局部架体微调;

承包方必须全部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不得拒绝:

(1)本工程已有或后增全部图纸;

(2)发包方新增或减少施工内容;

(3)根据施工图及施工相关规范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工作内容;

(4)对发包方指定的其它单位的配合

7、工期要求

7.1具体时间以总包方或业主方通知(开工令)为准,中标方应自中标之日起三天内组织人员进场配合招标方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7.2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施工工期管理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严格按协议书进行中间节点考核。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延误总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担10000元违约金。

8、施工管理组织和进场人员要求

8.1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各种材料。投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证按月全额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

8.2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身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明细附后),并均应提供有效上岗证书给甲方审查并留复印件备案。

8.3中标单位应负责为自己所使用的塔吊配备塔吊信号指挥人员(每台塔吊至少2名),并根据工程现场需要自行配备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劳保防护用品,并保证所有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8.4中标单位进场应保证能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以满足分包内容施工进度要求进场人员年龄结构应控制在18周岁至50周岁,并且属于成建制的男性成年施工人员(无残障、身体健康)。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天应组织15名以上工人进场,高峰阶段应至少保持300人以上施工且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的要求。

8.5中标方应按国家和招标方有关规定,与现场作业人员和各作业班组签订劳动合同书,按月编制工人花名册、出勤统计、工资发放签字确认表,并将上述资料及时报招标方审核备案,如因乙方用工手续不全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自有施工人员的有关保险、防暑降温、防寒、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劳保费用及教育培训费用,并应已包含在报价中。

9、质量要求

9.1本工程以发包方施工图纸、双方约定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承包方应保证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和保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业主总包合同要求的标准,并能经过业主及有关部门及监督机构的验收合格。

9.2 承包方在其承包的工程完工后,应立即通知发包方验收,因承包方怠于通知,视为承包方未完成该工程;发包方收到承包方要求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承包方随时做好验收准备。对承包方未完成的部分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分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验收合格;

9.3材料标准:进场前通过发包方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进场,否则视承包方违约,发包方安全部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违约处罚,具体见《青岛影视外景地项目AB区安全管理办法》;

9.4本工程的脚手架搭设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质量验收: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以及山东省省级文明工地现场考核评分表要求,确保脚手架验收合格

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0.1承包方应保证其在施工中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发包方报告,发包方亦有权对承包方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10.2承包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死亡事故;

10.3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青岛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施工,由承包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10.4 合同目标:

10.4.1 搭设质量按“山东省文明工地”“青岛市文明工地”要求;

10.4.2死亡事故为零;

10.4.3重伤事故为零;

10.4.4月均负伤率控制在0.2‰以内;

10.4.5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10.4.6施工期间无火灾;

10.5分包方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年龄及健康要求,架子工年龄应为18至55岁的健康男性;

10.6从业者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

10.7分包方要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定期检查身体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证),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架子搭设作业,提供作业人员体检报告;

11、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投标方必须制订明确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管理目标,严格按照中建二局环境管理手册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重要影响的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因素采取整改措施,配合招标方制定环境和危险源因素识别清单,对工人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室内、外清洁、统一规范,针对危险源的不同性质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属投标方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属投标方自行完成的影响环境的工作内容如投标方未及时按招标方要求完成,经招标方下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的,招标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2、材料管理

12.1、中标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签订《项目限额领料协议》。

13、报价方式

13.1本工程招标方式:详见后附报价清单。

投标者应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招标人提出要求赔偿。

14、报价原则、要求

14.1以施工图、图纸会审为计算依据。 ,

14.2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合同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由中标人按照变更内容及合同编制预算上报招标方审核后作为中标人的结算依据。

14.3承包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发生任何计时工及其他相关费用,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报价中。承包范围外的计时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每10小时为一个工日据实计算,计时工工资架子工每工日180元计算。

14.4投标人报价前必须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进行仔细的了解,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在开标前报招标人,投标人所报单价均视为已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有了充分的了解。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视投标人违约。

14.5投标者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招标要求,填写并签章各附件文件,若资料不全则视为废标。

14.6、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即视为对本议标文件的完全理解和接受,一旦中标投标单位对议标单位授予合同完全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5、工程量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5.1工程量结算:

15.1.1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建筑面积规定计算。建筑面积计算除管道井、提物井、电梯井按照自然层计算面积外,其余空洞均不计算面积,凸出墙外造型、屋顶造型、地下室及车库坡道部分(无顶盖)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无顶盖构筑物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阳台(不论凹凸)按照建筑面积一半计算,对于墙体保温层、幕墙等不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此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部分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5.2工程款的支付:

15.2.1本工程无预付款

15.2.2付款节点如下:

a、主体施工完五层顶板,次月拨付本月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前承包方需提供与结算额等额的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b、主体施工完十五层顶板,拨付本月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前承包方需提供与结算额等额的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主体全部封顶,待发包方回收工程款后支付全部已完工部分对应建筑面积合同价70%;

d、外架开始拆除,支付至合同范围内结算总价的80%;

e、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完付已完工程款的85%,待发包方工程结算完毕付已完工程款95%,留5%的质保金。

f、根据发包方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每次约定节点完成工作量的工程款下月底前付清,发包方采用转账或承兑、商票及10%抵房的方式付款,贴息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g、应由承包方交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在合同签订后,分包方必须向当地工程主管税局递交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原件)备案。支付工程款时,分包方必须向发包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归属地税务局(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提供,发包方有权不付款直至分包方开具出正规发票,且延期付款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h、承包方需提供与本合同签署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固定开户银行帐号,工程款由发包方转入承包方银行。承包方收取结算款时须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至95%时,提供结算总额100%发票),税率为9%,否则发包方有权不支付承包方结算款。

i、工程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逾期未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三日内承包方仍不能提交的,发包方不再办理结算,双方结算以发包方计量结算为准。

j、本工程支付采用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供应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 、供应链保理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分包方承担),且分包方同意总包方按结算额 10 %,即进度款以抵房形式进行支付,抵房部分产值需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方必须对过程中扣款手续全部签字办理完成,项目部方可付款,同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5.3中标方需要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专款专用账户,该账户实行双控,由招标单位和进场施工劳务公司共同管控,进场施工劳务公司支付劳务工人的工资和使用在该工程上的所有费用先转入该账户,然后从该账户支出,招标单位支付劳务公司费用一律进入该账户。

15.4中标方在中标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如因此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15.5以上付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扣除向招标方领用的材料、已发生的由招标方代为支付的其他应扣款项。

16、评标办法

16.1、评标原则和依据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招标人组成评标小组依据内部评标办法进行比较,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的原则是选择质量可靠、工期保证、信誉良好、报价合理、符合实际,并有足以胜任招标工程的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和有实际行动支持招标人等条件,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也不补偿任何费用。

评标依据:

16.1.1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16.1.2资金垫付程度、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

16.1.3资源配置及相关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节假日、麦收、秋收),b、管理人员配置计划,c、机械(工器具)配置计划,d、质量保证措施,e、工期保证措施,f、安全文明保证措施,g、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h、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16.1.4投标方信誉、业绩;

16.1.5优惠条件及招标人考虑的其它因素(如投标书编制水平等);

16.1.6对招标人的其他承诺。

16.1.7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本分包工程拟定由一家投标单位承担施工。最终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

17、履约保证金

17.1为确保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履约、进场人员和施工人数等各方面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乙方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办理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本履约金用于支付乙方可能发生的无法满足本合同履约指标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交工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如有)后退还乙方,退还时不计息。

17.2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7.2.1、中标后要求调整单价的;

17.2.2、不能满足项目现场履约要求的;

17.2.3、不能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

17.2.4、不能满足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

17.2.5、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的。

当保证金不足时,发包人有权自应支付的工程款扣留补充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追缴补充保证金。所谓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是指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约或者违反现场管理规定被累计处罚,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或者处罚的要求。

18、合同终止

18.1投标人中标后如提出单价变更要求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8.2中标人连续5天因管理人员缺位、失职或劳动力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无法达到招标人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各项施工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以任何形式将中标人的施工内容划分给其他施工队伍施工。已完工程量结算按中标人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80%进行结算,中标人不得因此进行任何索赔。

18.3中标人因非招标人原因提出停工或怠工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按中标人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70%进行结算。

18.4本工程招标内容履约完毕,工程款付清或双方因其它原因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19、时间安排及标书密封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副本密封包装,投标文件使用专用档案袋及封条,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压缝。

19.2、包封上都应写明: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19.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月日上午8:30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不能准时报送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9.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地点: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大会议室

19.5、联系人:周君建

电 话: 156*****956

2020年月日

附件1: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单价组价表

附件2:平面布置图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并代表本人参加贵公司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投标、议价及合同磋商、签署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郑重承诺: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公司,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我公司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委托有效期限:年月日起至本工程合同签署完成之日。

授权人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及私章):

联系电话:

代理人(亲笔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招 标 文 件 确 认 书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融创青岛海洋活力区项目南区11#、36-1#地块外脚手架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本工程招标文件、专业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资料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我单位保证在年月日时前送达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

传 真 :

年月日

投 标 承 诺 函

致: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投标人全称),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资料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商务投标为分项综合单价包干的分包模式。即在投标有效期和本工程合同有效期内,执行该分项综合单价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且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果在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或发生失职行为,我方一定立即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因我方自身原因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终止合同被清退时按中标人自行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80%进行结算。

5.我司确认劳务施工合同文件中所有内容。

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违纪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理,我方完全接受。

投 标 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 期:年月  日

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名单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龄及文化程度

取得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类似工作经历

拟进场时间

备注(拟派几人)

生产负责人







质检员







质检员







安全员







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钢筋工长







钢筋工长







木工工长







木工工长







混凝土工长







混凝土工长







材料员







塔吊指挥







塔吊指挥







电工







电焊工







电焊工







机修工







本公司承诺以上进场人员一经确定,不会随意更换,并愿遵守招标单位有关条款约定,如以上人员不满足贵公司的要求,我方要求随时更换,如果更换,承担每人次5万元的违约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搭设 地块 海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