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中高速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盐中高速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中高速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青银高速公路定武联络线盐池至中卫段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12]444号批准建设,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青银高速公路定武联络线盐池至中宁段(以下简称盐中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18条横线的第5条横线,是国高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三纵九横”公路网规划中的第三横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在贯彻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完善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干线公路网,加强我国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的联系和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及国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于2005年10月开工,2008年年底建成通车。项目建设时期施工后采取了一定的生态恢复措施,但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仍有局部路段的生态修复效果不理想。盐中高速公路K5~K25穿越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局部缓冲区,K25~K40紧邻实验区南侧,该路段范围内仍有局部遗留的边坡、拌合站等植被恢复不良,沿线植被覆盖较差,水土流失严重。为贯彻落实“将盐中高速公路打造成宁夏第一条典型示范工程”的目标,需切实有效的做好公路沿线环保恢复工作,因此,拟实施盐池至中宁高速公路K5+000~K40+000段的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生态建设和修复设计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段号
合同段长度及主要工作内容
N1
盐中高速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工程(K5+000~K40+000)修复路段长约3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边坡生态修复面积共计41026m2,路侧裸地生态修复面积共计38500m2,拌和站生态修复面积2500 m2。
负责以上工程内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①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后续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④根据时限提交所需设计资料,并参加相应单项评估会议和进行设计汇报;
⑤其他:若业主根据需要先期开工试验段,该设计内容及设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曾承担过2个高速公路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注:近5年指从2008年至2012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3月5日至 2013年3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司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法人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五楼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309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 李先生 王女士
电 话: ****-******* *******
传 真: ****-*******
2013年3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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