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庙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庙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庙山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合同的能力;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6、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无失信等记录查询证明截图;8、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认证;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8.81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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