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
重庆市璧山区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
重庆市璧山区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璧南河支流来凤街道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0〕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来凤村打靶河附近区域。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区域占地约103.8亩,分4个区域实施,即“水生态涵养”区,位于打靶河的源头山坪塘,面积约15亩;“乡村生态振兴”区,主要覆盖项目范围内的居民区;“水生态修复+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区,位于打靶河两侧鱼塘区域,面积约80亩(含管理用房区域);“河流缓冲带+河道生态修复”区,位于打靶河及鱼塘周边区域,面积约8.8亩。
2.2.1总体目标:实现打靶河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质;实施水生态修复复合技术,探索形成适合项目形态的可复制可持续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技术方法;探索区域以流域治理为核心的产业形态模式,推进流域治理由负资产向正资产转变。
2.2.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试点示范项目,包括项目建设和试点探索两个阶段的工作。
其中,项目建设主要工作包括截污纳管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科教实验建设、智慧养殖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六方面内容的设计、施工,水质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并开展为期1年的质量保障工作。试点探索的主要工作需在保持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的前提下,在生态水产养殖、科教示范、生态休闲旅游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工作并形成相应成果,直至2024年9月整体交付招标人使用(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时间相应顺延)。
2.3 本次招标项目控制价:
2.3.1本项目实行总额投资控制,即控制在1133.02万元。
其中: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费控制投资:12.81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用控制投资:1120.21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勘查)、设备与材料采购、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障、试点探索等直至交付。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和招标人要求新增非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质量保障阶段,需保障水质稳定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其它项目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使用;试点探索阶段,在保障水质稳定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上,在生态水产养殖、科教示范、生态休闲旅游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工作,形成相应成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4.1 施工图设计(含勘查),组织设计联络会,后续服务(包括考虑规划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项目勘察工作包括1:500地形图绘制。
2.4.2.设备与材料采购:包括但不局限于本项目全部设备及物资的采购,即建筑材料、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人员培训。
2.4.3.项目施工: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科教实验建设工程以及信息化建设系统工程建设以及施工图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5质量保障:对建设内容开展合理有效的管护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其它项目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2.4.6试点探索:在水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在生态水产养殖、科教示范、生态休闲旅游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工作并形成相应成果(探索报告等)。
2.4.7工程总承包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工程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各阶段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试点探索等工作。
2.4.8.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4.所有阶段成果(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报审前必须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行实施,招标人审核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2.6服务周期;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时间相应顺延)。其中,施工图设计期1个月,工程建设期8个月(其中施工期5个月,调试期3个月),质量保障期12个月,探索期自质量保障期满至2024年9月30日止(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延期的时间相应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以下勘查(A)、设计(B)、施工(C)资质条件:
A、“勘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类设勘查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查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B、“设计资质”是指以下类别1、类别2资质之一
类别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类别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C、“施工资质”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类别1、类别2资质
类别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类别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市〔2020〕94号内通用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施工项目业绩、EPC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1)、(2)业绩之一:
(1)同时具备以下①、②业绩:
① 1个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业绩,或1个水生态保护项目施工业绩,或1个水环境治理项目施工业绩;
②1个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业绩,或1个水生态保护项目设计业绩,或1个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业绩。
(2)1个水生态修复EPC项目业绩,或1个水生态保护EPC项目业绩,或1个水环境治理EPC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可。
3.2.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网站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网站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2月26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21年2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21年2月5日16时00 分前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21年2月9日16时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板块、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特别提示:
1.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
3.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关于疫情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及补充通知、公告等,并按要求做好入场人员相关准备工作,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行为。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2021年1月29日
招标
|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