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道路电力埋管工程招标公告
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道路电力埋管工程招标公告
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道路电力埋管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道路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09]518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电力埋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道路电力埋管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3、工程造价:约890 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拨款
5、批准文号:长发改[2009]518号
6、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和回填、电力埋管敷设、工作井、其他设计图需预留、预埋的构件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项目概况:营盘东路(滨河路~星沙大道)是长沙市总体规划中东西向的一条城市Ⅰ级主干道,是完善隆平高科技园及长沙市东大门路网的一个配套工程,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设计车辆负荷为公路-Ⅰ级,该工程西起滨河路(K1+228.31),东至星沙大道(K5+ 279.93),道路全长4051米,规划路幅宽46米,本标段桩号为K1+228.31~K3+716.02,本项目电压等级为10 kV。
7、计划工期:共120天,其中桩号K1+228.31~K3+060工期为60天,桩号K3+060~K3+716.02工期为60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
10、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6、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须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营盘东路电力埋管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3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3月27日9时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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