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全区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
现将《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
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及
废旧农膜物回收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成委农办〔2020〕16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计〔2020〕13号)要求,现结合我区试行实际,特制定双流区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处置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清洁美化提升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全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打造绿色安全的清洁田园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确保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的回收处置模式和政策监督体系,增强农药和农膜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做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用后基本回收并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农业生产环境明显改善。
三、回收范围
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膜和装有报废或过期农药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废旧农膜主要包括农用废弃棚膜、地膜、废旧塑料育秧盘、塑料育秧盘、食用菌棒膜等。
四、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全区从事农药和农膜生产、销售、使用的市场主体,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等,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回收网点,网点业务覆盖实施区域内所有村;每个回收点将回收物按不同材质进行分类存放,规范建立回收工作台账。
2.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
3.有相对固定的处置企业,并能实现及时处置。
五、补贴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标准。
1.临时存放垃圾桶不超过150元/个;
2.废弃袋(瓶)不超过0.3元/个,废旧农膜不超过1元/公斤;
3.区级暂存仓库租赁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4.每个编织袋补贴不超过2元/个。(回收网点农药废弃物原
则上按废弃瓶每100只、废弃袋每200袋为一扎进行装袋,编织袋以区为单位统一印制和发放)。
5.按市场价农药包装弃物处置补贴不超过1万元/吨。
(二)补贴方式。
按月或按季度根据实际回收处置数量按标准给予项目实施主体财政资金补贴。
六、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从2021年5月-2021年12月。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双流区供销社经济发展科,由区供销社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备案资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资质及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及回收处置措施;(3)项目投资预算情况;(4)项目实施效益(回收率、处置率、减少面源污染情况)。
项目申报主体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提供的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八、验收方式
(一)验收申请。
项目实施主体按月或按季度向区供销社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须如实填写《成都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实施主体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一下证明材料:
1.实施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材料复印件;
2.回收网点建立台账,每月或每季上报回收处置统计表和项目实施资料管理台账;
3.回收处置或委托处置协议;
4.处置装车回单、回收处理清册、处置企业营业执照及处置资质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区级验收。
由区供销社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开展回收、处置数量的核算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供销社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按资金拨付程序兑现财政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将对项目进行抽查。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实施单位作为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供项目资料。对弄虚作假,冒领骗领项目资金的,对已拨付资金予以追回,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2.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废旧农膜回收集中处置项目补贴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验收申请表
实施主体名称 (盖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时间 | |||
回收网点数量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
回收处置企业 | |||
回收处理情况 | (回收农药包装物、农膜数量,重量,处置重量) | ||
项目实施效益 | 回收率、处置率、减少面源污染情况 |
附件2
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资金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 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内容 |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个) | 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量(吨) | 处置数量(吨) | 处置金额(元/吨) | 回收废旧农膜数量(吨) | 补贴资金量(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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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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