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第1批)(一标段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第1批)(一标段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第1批)(一标段重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第1批)(一标段重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第1批)(一标段重新采购)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

2.3 招标内容:桥式吸砂机、刮吸泥机及曝气管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图纸。

2.5 交货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工地现场。

2.6 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施工进度为准)。

2.7 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桥式吸砂机、刮吸泥机、曝气管系统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2021年 2 月 1 日起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 2 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5.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5.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2 月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1-58570501

9.招标人名称: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

联 系 人:张衍

联系电话:0731-58218536

10.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酒店7楼708室

项目联系人:周恒 王艳

联系电话:0731-58563896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无

是否在2021年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本(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于 年 月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配套服务 扩建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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