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班车租赁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班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班车租赁采购 (1)、标段设置:标段一,南线;标段二,北线 (2)、定标要求: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二个标段都投。但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体现充分的竞争,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所投二个标段都中标,必须承诺放弃其中一个低价标段★。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2013-JZ-012 代理机构编号:2013-TZ009 3、项目预算、车辆租赁数量及租赁期限 (1)、项目预算:标段一(南线)110000元/年,标段二(北线)130000元/年 (2)、车辆租赁数量: 31座以上(含31座)软座中巴车 2 台。(每个标段1台) (3)、租赁期限:3年(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客运或租赁业务);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拟出租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拟出租车辆司机有效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车辆租赁的成功案例,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86号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购买)。 5.3、文件售价:3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12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二环二段286号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缴纳金额: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每个标段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开户行: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建设银行长沙华兴支行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班车租赁采购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芙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主任 联 系 人:周习军付文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大院内3楼 地 址: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 (东二环与晚报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