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城区部分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交易公告
仙居城区部分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交易公告
仙居城区部分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承包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告
为缓减城市交通拥堵,增加停车泊位利用率,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授权所属的停车位的收费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位于仙居县城区范围内属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位包括:
标的物 | 路段 | 起至位置 | 车位数 | 备注 | ||
1 | 西门街 | 东至穿城中路 | 西至环城西路 | 约127 | 一类 | |
城北西路 | 东至庆丰街 | 西至商城东路 | 约33 | 一类 | ||
光明路 | 东至后溪路 | 西至仙中门口 | 约100 | 二类 | ||
穿城北路 | 南至城北西路 | 北至环城北路 | 约55 | 二类 | ||
南门街 | 南至花园路 | 北至解放街 | 约19 | 一类 | ||
镇府路(菜场南) | 东至南门街 | 西至穿城中路 | 约40 | 一类 | ||
酒坊巷 | 南至解放街 | 北至城北东路 | 约26 | 一类 | ||
学后巷(金顶南) | 东至酒坊巷 | 西至北门巷 | 约55 | 一类 | ||
水阁路 | 老人民医院东南侧 | 约16 | 一类 | |||
盂溪西路 | 东至广场路 | 西至塔山沿路 | 约36 | 二类 | ||
小计 | 约507 | |||||
2 | 建设西路 | 东至环城西路 | 西至泰和南路 | 约118 | 二类 | |
商业街 | 东至环城西路 | 西至泰和南路 | 约141 | 二类 | ||
安洲南路 | 北至商业街 | 南至工业路 | 约33 | 二类 | ||
环城南路 | 东至庆丰街 | 西至环城西路 | 约67 | 一类 | ||
环城南路 | 东至环城西路 | 西至安洲南路 | 约82 | 二类 | ||
环城西路 | 南至建设西路 | 北至环城南路 | 约82 | 二类 | ||
环城西路 | 南至环城南路 | 北至省耕路 | 约50 | 一类 | ||
建设西路 | 东至仙药路 | 西至环城西路 | 约246 | 二类 | ||
响石山路 | 南至商业街 | 北至环城南路 | 约135 | 二类 | ||
景凤路 | 南至建设西路 | 北至环城南路 | 约91 | 二类 | ||
仙药路 | 南至建设西路 | 北至环城南路 | 约27 | 二类 | ||
工业路 | 老地税门口 | 约25 | 二类 | |||
工业路 | 仁和医院门口 | 约20 | 二类 | |||
小计 | 约1117 |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行管理期:
项目建设期:5个月,运营管理期:5 年。建设期不计入承包期。建设期满后自动进入运营管理期。五年租期满后如果承租人要求续租,且无违反合同条款规定行为的,可续租三年。
三、承包经营费:按年计算,第一年不收取费用,第二年经营承包费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的50%,第三年承包经营费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的80%,第四年承包经营费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的100%,第五年承包经营费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的120%。如果承租人要求续租且无违反合同条款规定行为的,可续租3年。第六年承包经营费为中标额的130%,第七年承包经营费为中标额的140%,第八年承包经营费为中标额的150%。承包经营费每年上缴一次,先缴费后使用。在每年度开始前的30日内转账至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如果超过1个月未上缴本年度承包经营费的,视为承租方自行违反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道路停车收费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若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甲方要求,需取消或增设道路停车泊位每超过车位总数10%的,次年的承包经营费相应将核减或核增相应比例的承包费用。
四、收费标准及时段:根据仙发改价格[2015]113号文件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在合同期内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收费标准提高,增收部分的50%也作为全年经营承包费的组成部分纳入当年经营承包费需上交甲方。
五、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停车位收费管理经营权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停车位收费管理经营权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停车位位置、数量并认可租赁停车位现状及租赁要求,在项目实施期间的现场施工、安装、调试、政策处理等事项由租赁人自行处理,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只允许在合同规定的道路泊车位开展停车收费服务,不得在规定范围外路段进行收费或者在停车泊位开展其他与停车收费不相关的业务。
3.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种手续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承租人中标后,承租人为自然人时需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停车收费管理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时需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增加停车管理相关内容。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
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1 日11 时30 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招租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三)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 月1 日15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垟陈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九、竞价保证金(一)竞价保证金金额: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为5万元,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为5万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二)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帐号:****************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
邮 编:317300
联系人:张 腾
2021年2 月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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