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南京IC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南京IC项目商混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商品混凝土-主体工程)
招标编号: 建筑公司2021-8-南京IC-商混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秋韵路以南,丹桂路以西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10亩。规划主要功能为科研设计用地,规划建设智能写字楼、总部办公楼、智能制造研发楼、研发孵化楼、园区配套附属设施等,打造为具有集聚效应的IC智能制造、高端研发办公创新园区。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合同签订甲方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1年 01 月 29 日 10:00 至 2021年 02 月 04 日 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不收取标书款。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1 年 02 月 15 日 10: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2 月 15 日 10:00时止, 2021 年 02 月 15 日 10: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划分三个包件,同一单位可参与三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1 年 02 月 15 日 10: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南京IC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0728
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开发区管委会
公司联系人:杨 振联系电话:187*****221
项目联系人:马毅鸣联系电话:********715
电子邮箱:********8@qq.com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单位 | |||||||||
SH-01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634.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1年3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966.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34.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9066.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5066.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134.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34.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400.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634.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3 | 2732.00 | |||||
合计: | 74900.00 | ||||||||
1. 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 |||||||||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单位 | |||||||||
SH-02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633.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1年3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967.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33.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9067.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5067.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133.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33.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400.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633.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3 | 2734.00 | |||||
合计: | 74900.00 | ||||||||
1. 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 |||||||||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单位 | |||||||||
SH-03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633.00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工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1年3月至本工程结束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967.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33.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9067.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5067.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133.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33.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400.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3 | 633.00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3 | 2734.00 | |||||
合计: | 74900.00 | ||||||||
1. 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要求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2015)的要求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计算、试配、试验确定,确保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 |||||||||
2.验收:该合同全部混凝土按“供货票据”的方量结算(供货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立方米之和结算),双方约定混凝土容重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执行,甲方可随时派工作人员抽验运输车的装载量,误差超过2%以上时,上批次抽检时间与本批次抽检时间段所供混凝土按本次实际抽样量结算。 |
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按合同约定进行节点付款的方式,除工程量有变更外,不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
2、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至该期结算金额的70%,六个月内付至该期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合格12个月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如质保期内因乙方所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损失。甲方以银行票据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须接受1年银行承兑,若甲方以建行e信通、工行e信等方式支付,乙方应给予支持。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本合同单价为含税价,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开具发票的抬头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20万元(投标保证金20万元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六个月内无息退还。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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