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恒茂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滨海县海港大道与明达北路延伸段交汇处向西0.2公里。

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3494㎡,站房建筑面约358.6㎡、汽服122.12㎡、室外场地土方回填、砖砌挡土墙、围墙。含土建、安装、室外约3400㎡水泥场地浇筑、工艺安装等工程。建设汽油储罐3个,总容量90立方米,柴油储罐2个,总容量60立方米,加油机4台20枪,充电桩4个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660万元。

4.质量要求: 合格 。

5.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22101270003-BD-001

滨海海港大道加油站新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1.2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

1.3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对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定,须含职责分工),且由联合体牵头人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除不可抗力并经发包人同意外)。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以被变更的人员作为拟派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须保证);

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的,此条款不作要求〕;

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8月-2021年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8)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9)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注: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05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2月8日16时00分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ABC合成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结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季节施工等各种因素,所发生的工程措施费用、地方矛盾的协调处理等一切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进场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签证、增项等任何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986;可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未缴纳、或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无效。

3.2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3.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退还(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4、付款方式:工程款指合同价(即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本工程款中包含建设单位预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

合同签定后7日内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价格及上述三项的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的3%(此款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汇入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项目基础工程(站房及油罐池基础)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工程款价30%(其中相应工程款的5%工程款汇入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主体工程(站房及油罐池主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工程价款60%(其中相应工程款的12%工程款汇入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支付审计结算金额的90%。余下工程审计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无息)。所有款项承包人必须开具9%税率的建筑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承包人应尽可能保证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准确性,经审计后,最终结算价与竣工决算报审价相比审计核减比率超过(含)5%的,全部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相关应缴纳费用按相关规定及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由建设单位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此资金作为工程款在相应的付款节点支付时扣除,详见滨建〔2018〕28号《滨海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办法》。

5、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 滨海恒茂成品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顾雅15195177883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吉15151022167 谢晋18014128919

电子邮箱: 451128177@qq.com

2021 年1月 29 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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