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某单位农副业生产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耒阳某单位农副业生产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耒阳某单位农副业生产设施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耒阳某单位农副业生产设施采购安装(招标编号:0623-2175N*******),招标人为耒阳某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耒阳某单位农副业生产设施采购安装
2.2 招标范围:新建、维修蔬菜大棚,安装滴灌系统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
2.5 质保期:壹年
2.6 项目预算: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3 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5 投标人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资、台资或合资企业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监管部门是部队纪检监察部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某单位
地 址:耒阳市遥田镇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89*****0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异议与建议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农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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