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张家川县农业综合开发招标公告
2012年度张家川县农业综合开发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2年度张家川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天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天农综[2012]5号、天农综[2012]74号、天农综[2012]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张家川县2012年张川镇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水利工程;张家川县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2012年川王乡小河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1.2工程地点:张家川县张川镇、刘堡乡、川王乡
1.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张家川县2012年张川镇刘堡乡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衬砌渠道32.9km,渠系建筑物363座(其中:跌水27座,陡坡26处,过路涵管50座,跨渠车桥260座),水窖50座,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张家川县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衬砌渠道3.91km,机耕路3km,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2012年川王乡小河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机电井4眼,输变电线路0.8km,埋设管道14.66km,100m3高位蓄水池3座,200m3高位蓄水池1座,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于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张家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28日8:30整,地点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00整
5.2开标地点:张家川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办公楼413室)
邮 编:741500
联系人:刘航 麻宝霖
电 话:****-*******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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