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延安万达城酒店群远程水表物资采购招标
中建一局三公司水电分公司延安万达城酒店群远程水表物资采购招标
截止时间 : 2021-02-04 12:00:00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远传水表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延安万达城持有物业酒店群工程 .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方塔水库东侧 .
联 系 人: 王建华 .
电 话: 185*****617 .
发出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
延安万达城持有物业酒店群工程
远传水表招标文件
一、 投标须知
1、附表一
序号 | 内容 | 规定 |
1 | 工程名称 | 延安万达城持有物业酒店群工程 |
2 | 工程地点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方塔水库东侧 |
3 | 概况、规模及特点 | 总建筑面积6.9万m2,其中地上5.97万 m2,地下0.93万m2 ,共3个单体建筑 |
4 | 招标范围 | 延安万达城持有物业酒店群工程远传水表供货 |
5 | 质量要求 | 国标及行业标准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经销商或者代理商 |
7 | 投标文件组成 | 按照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要求,收到标书后在网上进行投标,投标报价时应按不同规格分别进行报价。 |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截标时间:以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要求为准。 2、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上完成投标流程; |
9 | 开标 |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 |
10 | 勘察现场 | 1、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
11 | 投标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时间 |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2 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2 日 |
13 | 发出中标通知书 | |
14 | 签订合同 | 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
2、其他说明:
2.1 本工程采取公开方式招标,择优选取材料供货单位;
2.2 投标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2.3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踏勘施工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4 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该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投标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远传水表的经销商、代理商或者厂家。
2、资质证明文件:
2.1、资信标书:包含如下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果有)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有)
(8)授权财务章/印模(如果有)
(9)其他(如: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
2.2 提示说明: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做好接受招标单位的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 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延安万达城酒店群工程远传水表物资招标清单》;
2、报价要求:单价包括材料价格,运费,税金;
3、“报价清单”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4、甲乙双方确定的合同单价,不因市价价格变动另作调整,如因乙方不供货,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时间:双方每月15日将当月(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供产品及时办理结算。
2、结算数量: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
3、货款支付时间及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30日内支付本批次货款的80%,供货完毕60天内付至85%,工程竣工后60天内付至97%,3%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五、材料验收
1、中标人供应的材料数量按个数计算;
2、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严格达到以下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国标,应符合安装图集标准,同时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及最新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如上述标准有重复或冲突,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材质证明随货同行。如一次检验不合格,即退场处理,复检费及运输费由中标人承担。因复检影响拖延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5000元/天罚款,本工程因型材送检不合格,导致的甲方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材料人员的指挥,按材料人员指定的位置卸车,绝不能强行卸车,否则拒收。
六、其他说明
1、中标人必须保证严格按招标人材料进场计划供应材料,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计划供应材料,招标人有权让第三者供应材料,如第三者供应的价格高于中标人合同单价时,多出部分的材料价差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材料质量要求供应材料,如因中标人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延误,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天违约金);
3、按招标人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的各种材质证明及实验资料,并不得重复使用同一材质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支付材料款;
4、材料运输及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单位有权视具体情况,将投标清单中部分规格型号交由第三者进行供应。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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