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201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招标公告
洛浦县201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以下2个项目工程经上级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项目1、洛浦县201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80座8m3钢模混凝土沼气池,建设地点:洛浦县恰尔巴格乡。
项目2、洛浦县201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400座8m3钢模混凝土沼气池,建设地点:洛浦县纳瓦乡、布亚乡。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建设内容:新建200座8m3钢模混凝土沼气池,建设地点:洛浦县纳瓦乡;第二标段建设内容:新建200座8m3钢模混凝土沼气池,建设地点:洛浦县布亚乡。
监理标段:洛浦县2012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合为1个监理标段。
二、投标资格:
1、项目1、2(施工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具备沼气生产条件(每个标段必须要有30名以上经过培训且由农业部和建设部颁证沼气生产工、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有25套以上8立方米的沼气池定型钢模具)的企业。
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具有监理沼气工程经验的企业。
三、售标事项:
以上2个项目招标文件在新疆新咨工程咨询公司和田分公司出售,出售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项目1施工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项目2施工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每个标段,监理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招标文件不得转让,转让无效。购标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
四、开标事项:
以上2个项目招标定于2013年3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须在2013年3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交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交易中心,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发包人:洛浦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0903—******* 139*****199
联 系 人:丛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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