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商(201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服务商(201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201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登记号:13GC060051

1.公选入围简介
为加快宁波杭州湾新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按照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采用一次性的资格预审方式来确定2013年度的市政公用工程(单个标段审定预算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杭州湾新区全额国有投资市政公用项目,不含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下同)施工总承包工程服务商公选入围名录。入围名录中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有资格参加自本次资格预审结束后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额国有投资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投标,入围名录中的申请人在具体项目中提出投标申请时,企业资质应符合具体项目公告要求。
现对2013年度的入围名录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201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
2.2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
2.3工程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2.4工程规模:单个标段审定预算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额国有投资市政公用项目(不含采用BT模式建设的项目),具体内容及金额见具体项目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详见具体项目招标文件;
2.6标段内容及范围:详见具体项目招标文件;
2.7招标标段: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具体划分;
2.8工期要求: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另行要求;
2.9工程质量要求:见具体项目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注册地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或慈溪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杭州湾新区或慈溪市行政区域外的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项目投标时应满足项目对注册资本金、资质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要求;
3.2申请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应当具备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如宁波杭州湾新区或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进行调整时,以宁波杭州湾新区或慈溪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为准;
3.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有限数量制,本次入围单位总数为20家,预备单位10家。
4.2 入围办法:
(1)上一周期入围单位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评价管理的通知》规定:单项工程履约评价得分连续两次90分及以上或定期综合履约评价、专项履约评价(分别计算)连续两次全区行业第一名且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出申请后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不再参加附加条件评审(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单位根据杭州湾新区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文件或通知进行确定);
(2)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20家时,在具有优先入围条件的申请人优先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后,其他申请人按资格审查附加条件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直至满20家为止.若最后排名得分并列,则企业资质等级高的排名在前,若资质等级一样,则企业注册资金多的排名在前,若企业资质、注册资金均一样的,则由招标人当场根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序号对应为投标申请人抽签确定,先抽出者排名在前;当12家≤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20家时,则不再进行附加条件评审,全部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当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12家时,则重新组织预审公告及资格审查。
(3)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数量﹥30家时,可在确定入围20家单位后按资格审查附加条件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10家进入预选承包商预备名录,直至满10家为止.若最后排名得分并列,则企业资质等级高的排名在前,若资质等级一样,则企业注册资金多的排名在前,若企业资质、注册资金均一样的,则由招标人当场根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序号对应为投标申请人抽签确定,先抽出者排名在前。当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数量<30家时,除正式入围20家外其余申请人全部进入预选承包商预备名录。

5. 资格预审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 :00时至 11:00时,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原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2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
6.1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提交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备注栏内需注明:2013公选入围)。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账 号:3901 1400 2920 *******
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根据要求缴纳后,应持相关资料(双休、节假日除外)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北侧,财务:张小姐;联系电话:****-********。)开具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收执证明。
6.2 上一周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服务商入围名录中的企业无需缴纳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原保证金自动变更为本次资格预审信用保证金。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说明
8.1 本次资格预审系 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 公开选择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额国有投资的2013年度市政公用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服务商入围单位,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全额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单位。
8.2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参与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的奖项、税收等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没收资格审查申请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审查申请资格;已入围工程服务商名录的直接清除出名录,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所有名录的申请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3、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应在进入入围名录后一个月内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核发有效的外地企业施工临时交易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册地在慈溪市的建筑企业视同杭州湾新区内企业。)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宁波杭州湾新区交管办,否则将根据有关条款通知并公示后续单位递补进入入围名录。

9.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徐世勇 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丽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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