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内黄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窗体顶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内政采公开2020-38-34 | ||||||
2、采购项目名称:内黄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 ||||||
5、开标日期: | ||||||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内黄县公安局收到“内黄县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大数据(人脸识别)系统购买服务项目”评标报告后,对该项目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发现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品牌型号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的品牌型号不符,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第P71-72“属于强制节能产品”之规定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3条第6款“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相关要求。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8条“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将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顺延,现排名第二河南天豫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人民币与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元人民币相差过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为防止国有资金浪费,决定终止本次招标活动,重新招标。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内黄县公安局 | ||||||
地址:内黄县人民路西段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901室 | ||||||
联系人:丁先生 | ||||||
联系方式:189*****66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 ||||||
联系方式:189*****665 |
窗体底端
招标
|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