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8:39 发布人: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梨树区预算单位信息公告
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19号楼2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2021]C011
2.项目名称:2017年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7,262.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7,262.00元。
6.采购需求:鸡西市梨树区路灯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改造,包括敷设电力电缆、挖沟槽土方、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设备基础(箱变)、拆除箱变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3.4输变电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经理。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包括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各1名。项目经理、安全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应为本工程施工内容所涉及的专业(下同),证企相符、证书有效。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供应商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19号楼2门市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00分
2.递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19号楼2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2月19日9时00分
2.磋商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19号楼2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建设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
格标准。
4.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磋商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发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谈判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谈判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JL[2021]T011),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谈判。(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按文件所列明的方式按时交纳到招标代理机构。
e.本项目不收取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将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供重合同、守信用的书面承诺。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7.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在疫情结束前:
(1)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建立本项目的登记问询制度,逐一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发现情况异常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并向本级防疫部门报告。
(2)请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配合相关防疫登记检查。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单位人员建议为供应商代表1人,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因疫情防控情况尚不明确,若无法正常进行磋商,则时间另行通知。
(5)请供应商自行关注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鸡西市梨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鸡西市梨树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19号楼2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联系方式:0467-61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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