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计算机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新华通讯社计划财务管理局
委托招标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新华社总社计算机系统设备更新和优化--总社编辑系统优化分项项目(TC073F54)
开标日期: 2007年10月30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日期: 2007年10月30日9时00分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满足下述供应商资格的厂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可于2007年9月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06
标前会时间地点: 定于2007年10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通讯社召开标前会。届时,招标人代表将介绍项目有关情况,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代表将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投标人派技术和商务人员均按时出席。
本项目联系人: 曾巍霍天舒 联系电话:***-********、******** 传 真:***-********
供应商资格: 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列条款及标书中对投标方资质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人对本项目供货、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及售后服务负全责,还须符合下述所有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新闻媒体技术系统建设和大型系统建设经验,同时具有大型系统集成能力和在线系统升级能力,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2002年至今,已完成上述相关??200万人民币(含)以上。提供合同有效部分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备为本项目组建一支高水平集成队伍的能力,其中至少有5人(含)以上固定核心成员,熟悉项目所采用负载均衡设备并具有将负载均衡设备与应用结合实施达到失效转移目的的能力。投标人提交项目组成员胜任并保证完成相关工作的承诺书。
5、投标人投标总价中应已包含系统集成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和设备等。提供确认函。
6、投标人应有能力严格按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条件和工期执行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项目按时执行。提供相应承诺书。
7、投标人在前三年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提供声明函。
8、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其他内容: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工商行礼士路支行
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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