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

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

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da0f11f6-1f2d-4e33-9d6a-c22cc1b57879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a0f11f6-1f2d-4e33-9d6a-c22cc1b57879
建设规模:针对沘江沿岸白石镇松水村、松水村池场坪组(泥鳅坝)、长新乡包罗村、诺邓镇永安村(沙坝和炼坪)、果郎村庄坪、石门社区连井坪、宝丰乡宝丰村下庄7个地块较重污染程度的地块进行综合治理,总实施面积计890.31亩,拟通过源头减污工程和植物修复工程等治理措施防止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并达到逐步修复农田重金属的目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主要工程内容:(1)源头减污工程:新建30*30cm规格、浆砌石结构引水沟13km;新建沉砂池6个,蓄水池5个,沉砂池容积为1.5m3,蓄水池100~200m3;新建HDPE管DN200管2154m,DN300管2436m。(2)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平整土地22053.43m3(平均运距15km),低累积作物/蔬菜+调理剂模式164.09亩,改变种植物结构+景天间作模式458.01亩,鲜花(大春旱种)+油菜(小春)轮作模式268.21亩。(详见公告末尾附件一7个地块工程量及概算表)da0f11f6-1f2d-4e33-9d6a-c22cc1b5787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2-02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2-07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徐工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84*****16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2-07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09 09:30
开标地点:3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901.2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实行全过程承包。
设计部分: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施工部分: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运营部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达到项目实施目标。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加农户合作”的模式组织实施。具体实施为“农户+村集体+公司”的模式。中标人须在云龙县设立分支机构,与业主对接项目具体事务,与七个污染地块属地的村委会开展具体事务管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污染修复)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设计业绩:2017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或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2017年1月至今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重金属污染治理或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不含科研课题、示范项目);
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土壤污染修复类专家评价报告;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业绩提供时需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
其他: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3-0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02-01 14:42: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示范 综合治理 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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