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项目废旧物料处置招标公告
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项目废旧物料处置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项目部)就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项目废旧物料处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处置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EZ2101-001
2、项目内容: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项目废旧物料处置
统计量 种类 | 型钢类(1~2年内) | 电缆类(1~2年内) | 风管类(1~2年内) | 设备类(1~2年内) | 合计 |
帐外预估量(M) | 172.9 | 86.6 | 259.5 | ||
预估量(㎡) | 160 | 160 | |||
预估重量(T) | 0.11 | 0.11 | |||
台数 | 2 | 2 |
2.1 处置地点:哈尔滨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为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
(2)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等;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承担金属材料销售、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业绩证明(附1份商务合同复印件);
(4)QSHE承诺函:承诺近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近3年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未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 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1116室
联 系 人: 倪孝仙报名邮箱:nixiaoxia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37*****575(倪孝仙);
哈尔滨现场联系人:倪轩 电话:137*****734
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1116室。资格预审资料扫描件可以先发到报名邮箱。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会向投标人发送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二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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