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货运中心租赁职工通勤车集体议价二次公告

乌海货运中心租赁职工通勤车集体议价二次公告

公开采购编号:WHY-2021-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将于2021年2月5日组织集体议价。

一、议价项目:

标段

序号

项目

名称

核准

定员数

单位

数量

租用

方式

起始地点

WHY-2021-1

1

租用单层客车

35 -45人

1

按年

租用

海勃湾城区至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往返

二、主要事项

1、车辆使用路线及时间要求:

于每日7:20分由乌海铁路货场门前始发至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并于9: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始发返回,往返路线及乘降点为:乌海货场门前-站东小区西门-乌海工务段门口-乌海六中西门-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并于每日17:30分由乌海北物流园综合楼院内发车返回,返回路线及乘降点同上(逢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时,下午不发车)。上述路线及乘降点原则上在当年度内不作调整,但遇特殊情况时,乌海货运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后,在未延长行驶公里情况下,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1)每日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出发和返回,确保证安全正点。

(2)在不影响正常通勤用车情况下,乌海货运中心由于其他方面工作需要用车时,应及时安排车辆到位,根据用车实际情况,经双方商议一致,费用另计。

(3)租赁期内,未按约定的时间、路线、乘降地点出发和返回时,乌海货运中心将扣除本趟出车费用;如发生2次及以上时,乌海货运中心单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终止后,其还应临时无偿提供职工通勤使用车辆15天,且乌海货运中心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4)所提供车辆必须为燃油(气)车辆。并按核定乘客定员座位投保险,投保险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5)车辆使用期间,须定车定驾驶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车辆或驾驶员,遇车辆维修保养或驾驶人员因病、事等特殊情况需作更换时,须预先与乌海货运中心进行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作临时性更换调整。

(6)在每日出车往返期间,未经乌海货运中心当日乘车职工管理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允许其他人员乘车。

(7)所提供车辆须配有状态良好的安全带,经常保持车辆内、外部卫生清洁;座椅(套)、扶手、地板、玻璃等部位应经常清洗、擦拭干净;在疫情期间,应按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车内消毒等事宜。

(8)配备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车辆驾驶员,不得有不良嗜好和各种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癫痫等)。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交车日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4、结算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按合同约定履行。

5、验车方式:现场查看外观、内室等(不含发动机等机械部分)。

6、评议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2)中标单位需登录95306进入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加盖审计机构或人员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⑤具有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经营资格,各类证照齐全;并且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客运企业。

⑥所提供的车辆外观、内室等设施状态良好,车龄不得超过5年以上。

⑦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具有实际驾驶客运车辆5年以上经历。

以上资料参与议价人须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有虚假或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乌海货运中心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8时00分

集体议价会议地点:乌海货运中心机关楼会议室

集体议价会议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39*****160 联系人:刘国海

报价文件咨询电话:133*****039 联系人:李 平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报名表送至或传真至乌海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203室,传真:****-*******

议价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议价编号

WHY-2021-1

七、集体议价公告为集体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参与集体议价人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服务方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议价公告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议价。

4.参与议价人应认真阅读议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议价资料(后简称报价)没有对议价采购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参与议价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议价采购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议价采购公告(后简称公告)的潜在参与议价人,均应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议价单位。议价单位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前,议价单位有对公告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参与议价人。

3.为使潜在参与议价人在编写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告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议价单位可酌情延长报价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参与议价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参与议价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 5.要求报价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彩印件。(代理商、经销商报价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备经营客运业务的经营资格相关资质。

③国家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④需提供挂有车牌号车辆外观、内室彩印图片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车辆投保险单彩印件。

⑤近二年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加盖审计机构或人员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⑥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单位简介。

以上资料参与议价人须携带原件,以便核查。

6.参与议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议价单位对采购的项目名称、数量、服务、证照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以上内容以报价文件中的为准,集体议价会议召开后不得补充、修改。)

三、关于报价文件的说明

1.报价文件以及参与议价人就有关议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议价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主要构成:议价函;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报价人资格证明;车辆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车辆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含税)、所需车辆生产厂家名称。

★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保险费、税金等费用。

5.报价的车辆租赁单价为单趟价格(含税)。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原则上采用最低报价中价法,但最低报价不是中价的唯一条件。

6.议价会议确定的最终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车辆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四、关于报价的说明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议价单位、议价设备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报价文件,议价单位不对其后果负责。

报价文件必须在议价单位规定的议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议价地点。议价单位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议价单位和报价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报价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议价单位拒绝接收。

五、关于议价的说明

1.所有报价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议价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议价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及议价单位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报价。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最高限价(报价人满足三家的当众宣布最高限价,不足三家的不当众宣布)。

2.议价的依据仅基于公告和报价文件;与公告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议价车辆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车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报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中价。

4.乌海货运中心集体议价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报价人的报价,议价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议价信息,议价单位没有向报价人解释的义务。但报价人如报价最低,其报价文件被否决,集体议价小组应向其说明理由。

5.报价人在议价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议价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价资格。

6.报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乌海货运中心集体议价小组有权请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报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六、关于中价的说明

乌海货运中心集体议价小组确定中价人。对未中价的报价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七、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议价公告、报价文件及议价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二:

议价办法

一、议价方法。

本次议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价法。

二、报价文件的否决。乌海货运中心集体议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计划(预算)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明显脱离实际的。

4.报价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价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价格确认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脱离实际的。集体议价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同行业当地市场价格,由集体议价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价格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趟金额不一致的,以单趟金额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

2.如果单趟价格与合计价格不符或合计价格与报价不符,以单趟价格为准,修正合计价格;以合计价格为准,修正报价价格。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议价过程中,集体议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集体议价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集体议价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报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应按拒绝其报价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议价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议价公告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公告规定对议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报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4.报价车辆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公告技术要求的。

5.报价文件记载的项目名称、型号、验车方法、验车标准、交车日期、服务要求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6.出现议价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结算付款方式、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发布一次公告,报价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议价时提交报价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议价;重新组织议价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召开议价会议时报价人满足三家,但经集体议价小组评审,对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报价处理,集体议价小组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报价人(包括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报价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议价时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或经二次公告后),应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集体议价小组评审,该包件所有报价都未响应公告要求而否决全部报价处理的,集体议价小组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议价。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报价人时,集体议价小组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确定中价人。

十二、议价结果

1.集体议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报价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价候选人1至3名,集体议价小组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价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价的,集体议价小组可从中价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价人,中价价按其报价确定;对于渠道议价评审中,若分项中价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价候选人1名,如果中价候选人放弃中价的,集体议价小组可从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价人,中价价按其报价确定。

十三、议价纪律

1.议价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集体议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报价人或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议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议价工作结束后,与议价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5.议价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乌海货运中心综合管理部0473—*******

乌海货运中心纪检监察0473—*******

附件三:

报价文件格式

一、封面内容:车辆设备名称、车牌号、编号、报价单位全权代表、报价单位(公章)、日期。

二、格式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根据贵方议价的______项目的报价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报价人_________(报价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愿意提供议价单位在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告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3.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选中者,最低价是选中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4.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公告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车。

5.我方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议价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议价车辆设备数量、单趟价格、预计合计价、报价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车辆生产厂家名称。

四、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与本次议价内容有关的经营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五、车辆设备报告

1.议价车辆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车辆质量证明文件。

3.对车辆的运输、交验、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交车方式、交车进度。

5.售后服务。

6.要求议价单位提供的配合。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议价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议价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货运中心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议价 通勤车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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