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水电厂生产区域电缆防火封堵整治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景洪水电厂生产区域电缆防火封堵整治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以下简称:景洪电厂)采用自筹资金,对景洪电厂生产区域电缆防火封堵整治大修工程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1 工程概况
景洪电厂位于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北5km,距昆明公路里程约575km,是云南省境内澜沧江中下游河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中的第六级。电站坝后地面厂房共装5台350MW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750MW。电厂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灌溉、及航运等综合利用效益,景洪水电厂以500kV和220kV两级电压接入电力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主力电厂,在系统中担负基荷及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任务。电站已于2009年6月全部投产发电。电厂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本次招标是对景洪电厂生产区域电缆防火、电缆竖井、桥架、电缆沟、孔洞等进行一次完整的电缆防火整治大修工作。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是继电站整个工程过程中已做过部分电缆防火封堵的后续工作。前期工程所用防火材料为环保型材料,本次招标要求使用环保型材料(无卤柔性有机堵料、水溶性电缆防火涂料等)。
2.2. 全厂电缆孔洞、桥架等部位进行一次完整的电缆防火整治大修工作。包括技术供水层、管道层、水轮机层主厂房和下游副厂房、中间层主厂房及上、下游副厂房、发电机层上、下游副厂房、电缆层上游副厂房、通风空调层下游副厂房、厂用电层、下游副厂房屋顶平台、尾水平台、母线层、计算机房、新保护室、通信机房、500kV出线场、表孔室前廊道等。
2.3. 电缆防火主要材料:水性电缆阻燃涂料、防火包、防火板、防火槽盒、无卤柔性有机堵料等购置。
2.4. 整治施工:防火隔墙、模具设计安装、电缆防火材料涂刷、配置安装、电缆整理、孔洞桥架沟槽清理。
2.5.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施工中材料、工具、模件等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2.6. 合同中所涉及的工程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派遣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并且派遣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工程师对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3 资金来源:由景洪电厂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须是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年审的营业执照。
4.2 履约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业绩,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获得的用户好评,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这次招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4.3 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应是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施工资质
4.4.1 具有电缆防火材料生产能力或具有电缆防火施工资质,并提供相关部门授权认证书复印件。
4.4.2 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报价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4.4.3 通过ISO9001:2000标准认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5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五项及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电力行业内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应注明已完成项目的工程量、实施时间、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6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认证,且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方法。
4.7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联合投标,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且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8 其它: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5 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及要求
5.1 报名携带资料及要求
5.1.1 资格预审申请书(按附件格式填写);
5.1.2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5.1.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需提供);
5.1.4 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1.5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1.6 “资格要求”中所示内容的证明材料;
5.1.7 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5.2 报名时间
报名材料要求密封完好后,于2013年 3 月 13 日之前递交到景洪市江北澜沧江路18号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办公楼党群工作部(李俊远 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申请文件将不再接受。
5.3 资格预审时间
招标人在2013年 3 月 14 日至 3 月 15 日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报名及通过资格预审后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的证件要求:
●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指被授权的代理人);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 单位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含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经营许可证);
● 营业执照证书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
● 类似设备制造业绩证明文件;
5.5 招标文件预计发售时间:2013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3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5.6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景洪市江北澜沧江路18号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A12栋306运维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840
传 真:****-*******
联 系 人:宁忠文
5.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4 月 13 日16:30。
5.8 投标资料寄(送)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江北澜沧江路18号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党群工作部
邮 编:6661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俊远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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