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象山珠山升压站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中广核象山珠山升压站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象山珠山升压站土建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象山珠山升压站土建施工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象山珠山风电场工程位于以象山县涂茨镇与贤痒镇交界处的珠山山脊,属于浙江省较典型的沿海山地风电场,地处象山港口,东濒大目洋,西接大徐镇,北邻贤庠镇,与舟山群岛隔海相望。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5MW。
本项目根据业主意见采用运达风电WD77-1500风电机组,轮毂高度65m,转轮直径77m,切入风速为3m/s,切出风速为25m/s,额定风速为11.5m/s。
场内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站址位于本风电场东侧,考虑一期象山涂茨风电场及送出线路。110kV升压站位置位于本期风电场东侧16#风机东侧方向约1700米处靠近一期涂茨风电场,布置方便,交通便利。围墙中心线尺寸为30m 30m。场区所有风机的电能通过升压站汇集后送入外部电网,升压站是整个风场的控制中心。升压站场地高程初步拟定为15.0m(1985国家高程系),所内道路为城市型,主干道宽4.0m,转弯半径为9m。升压站内布置主变及出线构架,35kV开关室、二次设备室等集装箱设备以及其他辅助建(构)筑物。
1.3工期:
整体工期: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8月10日
1、风电场场内变电站施工临建工程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4月24日
2、进站道路工程进站道路贯通 2013年4月15日 2013年4月22日
3、场内变电站场平工程 2013年4月23日 2013年6月1日
4、场内变电站土建工程全部移交电气安装 2013年6月2日 2013年8月10日.
1.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招标范围:
包括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 站区内土方挖填、挡土墙、站区道路及围墙等土建工程施工;涂茨风电场开闭所内设备基础、事故油池等改造土建及预埋管件等。除本工程另有规定外,本工程所有永久土建项目混凝土、基础或墙体内的埋件及埋管的材料、制作和安装,本工程范围内的接地网的施工,均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升压站土建施工
① 场地开挖或回填,站内围墙、道路施工,站区绿化;
② 站内所有建(构)筑物和进站道路的建筑、装饰,照明、水暖设备的采购及施工;
③ 所有A类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
④ 站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室内外防雷接地装置、电气管道的采购及安装;
⑤ 站区道路施工和维护;
⑥ 与预埋件有关的安装工程;
⑦ 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全部工作;
⑧ 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验收及出厂试验;
⑨ 给排水系统;
(2) 升压站给排水安装调试、进站道路的施工和维护。
(3) 涂茨风电场开闭所内设备基础、事故油池等改造土建及预埋管件等
(4) 临时工程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
3.5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其扫描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其他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上述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将会导致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周彦
电话:***-********
传真:***-********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3年3月25日1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友谊宾馆会议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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