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福路东延(含永福路段)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泓福路东延(含永福路段)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 泓福路东延(含永福路段)电力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市贾汪区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资金来源: 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3/3/12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3/3/12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2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府佐路东侧)
联系人: 李炜平
联系电话: 电话:****-******** 传真:****-********
公告发布日期: 2013/3/5 17:34: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3/3/11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泓福路东延(含永福路段)电力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按规定办理发包初步方案备案,现进入招标阶段。本工程采用BT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
(2)工程概述:含电缆敷设、高压配电柜安装、干式变压器等施工安装,约24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4)工程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招标
(5)计划开工时间:预计2013年3月,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修)四级或以上、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2)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住建局9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人民币
收款人: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058
或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90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住建局9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单项工程承接核准手续;
8、所报建造师安全证(B类)
9、未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施工过的投标单位(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办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在徐施工过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证明)。
11、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经办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12、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3、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2~14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或发现挂靠,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申请人于 2013年3月5日至 2013 年3 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 2013年3 月11日17时
八、请申请人于 2013年3月12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徐州市贾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2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府佐路东侧)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九、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分法。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3月5日至 2013年 3月11日

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

联系人:卢科长 电话:********

邮编:2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B座918室

联系人:李炜平 电话:85743599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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