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鲁祖庙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渝中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鲁祖庙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渝中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鲁祖庙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渝中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鲁祖庙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01-500103-04-05-84287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康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康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鲁祖庙街、大同路、民生路等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鲁祖庙核心区进行更新改造,品质提升。包含生态景观整治、立面整治、加固或更新改造、保护修缮、灯饰工程、道路改造、管网改造、导视系统等。拆除核心区不保留的建筑、老旧民房更新改造约12200平方米;保护性修缮三处渝中区文物点(柏庐建筑群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民生路105号民居建筑面积约784平方米和民生路99号民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约2184平方米。(不含原有民生路小学及大同巷居民楼)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15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其他:方案设计。更新改造设计、文物建筑保护性修缮设计、景观设计、灯饰照明、综合管网设计、VI系统及导视设计(不含智能化)。具体范围为:

2.4.1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计估算)、景观设计、管网设计、VI系统及导视设计、文物建筑保护性修缮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范围内所有专项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服务(包括考虑规划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及设计变更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需符合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要求;

2.4.2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4.3实施过程管理中办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相关手续,涉及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设计、施工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4.4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

2.4.5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对鲁祖庙核心区进行更新改造,品质提升。包含生态景观整治、立面整治、加固或更新改造、保护修缮、灯饰工程、道路改造、管网改造、导视系统等。拆除核心区不保留的建筑、老旧民房更新改造约12200平方米;保护性修缮三处渝中区文物点(柏庐建筑群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民生路105号民居建筑面积约784平方米和民生路99号民居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约2184平方米。(不含原有民生路小学及大同巷居民楼)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90 日历天

方案设计 45日历天,初步设计 /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期节点:180日历天完成示范段,270日历天完成其它主体和景观工程。

注:设计阶段经可以开展经招标人认可的相关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和(3)和(4)项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3000万元(含)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包括古镇、古街、传统风貌区)新建或改建或修缮工程业绩(设计或施工)不少于1个;

3.1.2.2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400万元(含)以上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业绩(设计或施工)不少于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3.2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开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22日至 2021225日,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gov.cn/ggzy/)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1000元/份。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gov.cn/ggzy/)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22510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2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上发布。

7. 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重庆康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电 话: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康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渝中区长江滨江路15125地 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 人: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账号:/账 号:/

2021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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