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进口产品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编号:GZYXY********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顶空进样器1台、热脱附仪1台、水土一体吹扫捕集仪1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离子色谱仪1台、超纯水机1台、烷基汞分析仪1台、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2台、酶底物法水中菌群检测系统1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金额:5,928,000产品用途: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配置。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PPP项目: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02-02至2021-02-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国内产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正常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口或限制采购的进口产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项目联系人:王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楹信源项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丁丽, 邮箱:********5@qq.com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南环路85号4号楼302室(凤凰加油站旁石化麒麟小区)3、财政部门代理全称:六盘水市财政局联系人:欧阳主任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花鱼路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提升 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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