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庐阳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项目询价公告

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财政局的委托,即将对庐阳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YCG2013-024。现该项目的询价函已公开发布。感兴趣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直接下载询价函,欢迎供应商积极报价!

报价时间:2013年03月11日15时30分之前

本项目联系人:武宁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单位: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95号庐阳区政府办公楼 715室






庐阳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询价公告项目编号:LYCG2013-024尊敬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庐阳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望给予复函。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庐阳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一。二、采购项目性质本次采购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三、供应商投标报名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2、报名联系人:金烨 联系电话:****-********3、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至3月8日四、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审计业务的;4、从事审计业务三年以上且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5、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业绩;6、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近三年未受过法律、行政处罚。五、报价时间及地点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13年3月11日14:45时至15:00时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报价书一正一副)。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六、保证金办理方式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询价的一部分,保证金采取现金形式。(密封装且盖有骑缝章)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3、采购中心将在此次项目评审结束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不计利息。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后五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七、供应商复函须知: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3、我中心将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1)报价表;(2)相关证书;(3)交货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4)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5)售后服务承诺。5、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6、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与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八、付款方式合同期满后,付合同金额的全部款项。九、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庐阳区政府办公楼 295号715室联系人:武宁 电话(传真): ****-*******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附件:2012年度现场检查及财务审计具体工作内容:一、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度检查及财务审计专项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是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度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是否违规提供担保,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变相抽逃出资等行为,是否从事或参与吸收存款、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业务。具体为:(一)机构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即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编码证与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与监管部门批复是否一致,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标识牌、承诺书是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悬挂等,重大变更事项是否履行报批手续。(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或相关监督岗位)是否履行任职资格报批手续;董事长、高管人员在其他经济组织或机构任职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三)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运行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及时处理。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和董事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备案;内设机构和关键岗位设置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审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股东是否存在干预公司正常经营情况。(四)融资性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融资性担保超放大倍数、超单户比例、超投资比例等问题,是否为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等问题;融资性担保和投资业务是否合同齐全、程序规范;银担合作情况,包括放大倍数、保证金缴存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从事高风险的民间借贷担保业务,是否存在超比例担保、挪用担保客户信贷资金、通过关联企业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五)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与监管部门、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立、撤销银行账户是否备案;全面梳理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他人账户交易情况,重点检查与融资性担保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超比例投资,是否存在以短期过桥资金拆借、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流动资产用于与融资性担保无关的抵(质)押、股东(关联)单位借款、违规代偿等形式的变相放贷、变相抽逃资本金等行为。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客户保证金收取情况,是否建立客户保证金收取、归还、结存管理台账制度,核查客户保证金累计发生金额及年末余额,重点检查是否实行了客户保证金专户管理,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到期不归还客户保证金情况。(六)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账册是否完整,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账外账;是否存在借用股东、员工等他人账户进出公司资金;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赔偿准备金;统计报表等非现场监管资料和年度审计报告是否正常报送。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方面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单位财务工作,账务、业务台帐、档案等是否齐全,业务收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核算,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收付现象。(七)问题整改情况。对2012年1—3季度融资性担保公司非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疑点进行复核,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与非检查检查情况是否一致,融资性担保公司非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是否纠正到位,仍存在哪些问题。(八)审计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对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二、5家小额贷款公司年度检查及财务审计专项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依法合规经营情况,包括机构情况,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况,资产情况,资金来源情况,财务及非信贷资产情况,贷款用途及管理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情况等。具体为:(一)机构、人员情况1.机构情况机构设立、变更等事项是否经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公开悬挂开业批复文件、营业执照,并悬挂本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不违规经营、严格遵守《公司法》、诚实守信等公开承诺标示牌,是否悬挂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统一标识。2.人员情况董事长、总经理是否经过任职资格核准;履职期间是否履职尽责,有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接受监管和落实监管意见的情况。(二)资产方面1.库存现金及结算账户方面对公司开立的基本结算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内外账务核对,确保相符。如该公司存在现金结算,则应对现金库存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特别是空库、短库及库存现金不正常现象要认真查明原因,同时检查是否存在利用现金结算违规经营和规避监管情况。2.资本方面资本项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主要检查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增资扩股、借贷资金入股、内部员工集资入股、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超比例入股、股金违规转让质押、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等现象。3.贷款质量及信贷管理情况(1)贷款合规性①贷款对象。检查借款单位是否具备借款资格,借款人是否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是否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是否存在违规跨地区贷款。②贷款用途。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用途是否合法,是否有委托贷款业务。③贷款额度。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5%的额度限制。④贷款方式。信用、担保、抵质押贷款的操作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抵质押物是否为借款人合法取得的。⑤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利率是否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或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结息及罚息执行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规定。⑥检查贷款中“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贷款所占比重。(2)贷款的真实性①贷款占用形态方面。主要是检查贷款五级分类情况,正常贷款中是否存在隐藏不良贷款,不良贷款中是否存在隐藏正常贷款;②公司自开业至2012年底发生的不良贷款余额及原因。(3)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检查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合规性及风险性。(4)呆账贷款的核销检查公司成立以来核销的贷款的笔数和金额;已核销的呆账是否账销案存、单独立账,收回的呆账贷款本息是否入账,是否存在道德风险,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三)资金来源方面1.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是否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2.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股东借款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3.是否存在融入委托贷款情况。4.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债权资产转让行为。(四)财务及非信贷资产方面1.各项收入、支出是否真实,有无虚增收入、虚减成本以虚增虚减利润行为。2.是否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过渡性科目中列支费用,对挂账是否查明情况并按规定处理。3.抵债资产。自用抵债资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抵债资产处置、价格评估、变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4.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购建,是否履行公司章程规定手续,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公司章程。5.拨备提取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是否持续保持在100%以上。(五)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方面1.公司法人治理的建立及完善情况(1)重点检查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权责及其分工协作关系,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内审制度,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内控制度。(2)应当建立的制度是否建立;建立的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体系;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落实不好的原因何在;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责任人员是否及时纠正、处理。2.信贷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1)信贷管理基本制度;(2)风险控制基本制度;(3)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制度;(4)已核销呆账贷款清收、管理制度;(5)贷款档案管理制度。检查上述制度是否建立,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3.会计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1)是否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方面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单位财务工作;(2)检查印章、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3)是否严格执行账务核对制度,保证会计账务“六相符”;(4)是否建立信贷岗位和会计、出纳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制度和办法。(六)创新业务方面对已批准开展新业务试点工作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新业务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新业务是否存在或可能衍生较大风险隐患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七)其他结合实际情况,对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三、工 作 要 求 (一)参与现场检查的人员必须保证两人以上(含两人),具有审计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经验。 (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现场检查书面报告及相关表格要求于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2日内完成,并按照要求分企业出具一式五份。 (三)投标单位按单个公司报价,并按中标价由低向高优先承接业务。 (四)中标单位在实际开展委托业务时,需按照采购单位制定的工作分配方案整体承接业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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