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大神堂村2234亩养殖水面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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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2 11:42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大神堂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大神堂村村民委员会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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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大神堂村2234亩养殖水面经营权
挂牌价格*******.00元(总价)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捕捞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盐田捕捞水面。当遇有盐田重大产改造水面面积不适合捕捞经营或国家征用需要必须收回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一定时限,便于乙方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承包水体内水生物捕捞。2、甲方享有正常制盐生产的工艺纳水、走水等盐业生产操作的权利。3、甲方承担生产正常纳水的电费及堤埝维修。4、甲方不保证捕捞区域内的水域质量,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5、如遇外力干扰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二)捕捞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在所承包范围内进行鱼虾和丰年虫捕捞的权利。2、乙方应服从盐业生产,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乙方经营与盐业生产发生矛盾时,应让位于盐业生产。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强令甲方纳水,不得阻碍甲方的正常排、纳水以及向水面中拉重浓度的卤水和回头水。4、乙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堵该水面闸水、动用该水面中的任何设施及改变该处状态,严禁挖掘堤埝、搭筑埝坝和进行其他有损甲方生产及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5、乙方要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在捕捞水域内投放污染物(鸡粪及其他水源污染物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责任。6、乙方负有捕捞区域安全管理等义务,任何原因导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触电、溺水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所承包经营的捕捞区域,进、排水沟道不再承包范围,进、排水沟道管理权归甲方。8、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甲方需要进行大型滩田改造、建设项目占用、电厂浓盐水储存或生产需要必须收回时,乙方应及时退出盐田水面,甲方适当反推捕捞费,具体金额按下列公示计算:9.应返还捕捞费+捕捞费÷总水面捕捞天数×实际腾空天数×实际腾空亩数÷约定亩数
受让方条件限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大神堂村18周岁至60周岁村民报名
转出用途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2000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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