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5日拟对浙江国明道路设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复合材料窨井盖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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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5日拟对浙江国明道路设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复合材料窨井盖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1] 7号

年产50万套复合材料窨井盖建设项目

三门县海游街道祥和北路3号

浙江国明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浙江国明道路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是一家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等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400万元,租用浙江巨力电机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祥和北路3号的闲置车间,租赁面积2565.6m2(包括车间一层2138.4m2,一层所属阁楼427.2m2),购置注塑机、四柱液压机、搅拌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成年产50万套复合材料窨井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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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等离子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排放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注塑机所用的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量较小,水质简单,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不改变周围环境功能等级,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噪声:(1)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窨井盖 复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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