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招标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FW-210003
CCGAS-ZB-2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
2.2招标内容: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进等;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区内,以采购人安检计划为准;
2.5入围数量:5家;
2.6入围期限:2年;
2.7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人员要求:安检及维修人员具有半年以上室内燃气安全检查、隐患维修跟进工作经验,安检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户内安检技术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取得山东港华学院颁发的《初级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证书。每个安检现场设定一名管理经理及现场工作人员(安检主管、维修跟进主管);
3.4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中懋天地写字间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5时,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和融路500号2楼多功能厅。为响应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管理要求,参会成员进入会场时需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进入。有发热或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李伯通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
联 系人:田工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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