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 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栏目检索相关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X-CG-202101008

项目名称:响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51 万元

最高限价:920.51万元

采购需求:响水县畜禽粪污收运还田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实施,

1.能够投资建立一支专业的粪肥还田队伍(车辆加管道,年运力不低于20万吨),并搭建软件管理平台;

2.能够投资建设项目必须的粪肥质量检测实验室;

3.能够投资设立覆膜沼气池20万立方以上,及相关的调节池、固液分离设备、好氧发酵一体机等。

4.能够很好地对接县内的种植户(能够落实不低于10万亩的消纳土地)和养殖户(能够落实不低于20万头生猪饲养量的养殖场户),打通种养结合的最后一公里。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质量要求:在服务期限内,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载明的各项服务内容。

6.项目地点:响水县境内。

7.合同履行期限:

7.1中标人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前期建设工作,包括项目前期手续,项目基础设施的实施,项目设备(含配件)的供应、安装、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具体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2项目前期基础建设相关选址,用地等手续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解决。

7.3项目服务期为5年,从前期建设工作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磋商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和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磋商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600元/份,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 月18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项目建设完成至50%时付合同款的50% ,项目全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票据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联系人:薛站长联系电话:13815500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盐城锦运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联系电话:139051191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林联系电话:13905119101

响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服务 利用 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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