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炉更新改造(建安工程)的招标公告
火化炉更新改造(建安工程)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火化炉更新改造(建安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火化炉更新改造(建安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j20210129) 3、预算编号:15-20-9092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主要内容:本工程拆除5台老旧火化设备,同步完成加固改造、变配电增容、室外电力管线,路面及绿化修复等配套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76.9255万元。 5、交付地址:松江区松汇东路60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最高限价:376.925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12、项目联系人:丁蓉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2-02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2-09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1-02-02 16:30:00至2021-02-09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2-2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2-25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4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7号楼3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会议。2)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递交另需提交的材料”。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在2021年2月10号上午10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4@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2、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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