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新老城区四个路口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慈利县新老城区四个路口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慈利县新老城区四个路口智能交通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2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GDZBCG-2021-007
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21】-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新老城区四个路口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第十条“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中第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现更改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现更正为“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
联系方式:188*****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华天城小区6栋1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纯意
五、附件1.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
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暂无附件
标签: 智能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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