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流动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流动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流动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寿宁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2日21:5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9.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静敏 ****-*******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梯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毛思琦 ****-*******

项目概况

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流动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TP-ND-*******

项目名称: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流动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

交付地点

交付期

1

1-1

连续流动分析仪

1台

498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注: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价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报价人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报价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报价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A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报价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报价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报价人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

A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单独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3日至2021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2)报名期限内,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报价人的相关信息【内容应含:参与投标的项目编号、报名登记时间、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传真(若有)、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033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95号        

联系方式:叶静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梯1604室            

联系方式:毛思琦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分析仪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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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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