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NM1000001)

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NM1000001)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09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1/2/3 挂牌截止日期2021/4/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承国
成立时间2018/01/24注册资本
(万元)
2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0NRUTW3E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范围软件设计与开发;云平台的开发与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产品销售(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多媒体设计;通信信息工程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00
增资企业承诺

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我方对《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0.11.30)
资产总额314.46448.27335.56
负债总额86.05200.7763.37
所有者权益228.41247.5272.19
营业收入322.47152.9438.16
利润总额9.3519.6824.68
净利润8.4119.0924.68
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0/12/31658.74129.37121.44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年报409.4140.48368.93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0/11/30
资产总额

418.33万元

负债总额

63.37万元

净资产

354.96万元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不低于237.2210%
拟新增注册资本222.22万元
拟增资底价237.22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断完善公司自身业务,深入“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技术人才,激发内生创新动力,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提升大数据产品研发、项目孵化和产业化能力,放大产品规模和企业规模。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00万元

90%

2

投资方

222.22万元

10%

合计

2222.22万元

1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电力设计院所属内蒙古能建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内能建投企管【2021】5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截至挂牌日,能建数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主要岗位和职务由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信息档案部人员兼任。本次增资完成后,能建数字全面实行独立经营,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期员工由设计院推荐进入公司。
2、公告中披露了能建数字2018年、2019年以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的审计报告。本次公告披露的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目前能建数字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设计院实缴220万元。投资方需将本次增资的首期增资价款(保证金转成首期增资价款的部分除外)一次性支付至能建数字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的增资价款根据能建数字的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出资。
4、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投资方1名,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为10%,原股东持股比例为90%。本次增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37.22万元,其中首期增资价款不低于39.44万元(首期增资价款中的24.4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过24.44万元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剩余197.78万元根据能建数字的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出资。5、过渡期损益: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后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简称“过渡期”),能建数字实现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增资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由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构成。其中,监事会由3人构成,设计院与投资者各推荐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另外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设计院推荐的监事担任;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5人构成,设计院提名4人,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投资方提名1人,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总经理由设计院推荐。
7、增资扩股后,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8、其他以增资协议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投资方1名。

投资人遴选择优方式:竞争性谈判

1、意向投资方经增资企业确认投资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由增资企业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增资企业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时间递交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择优选择:(1)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因素。(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等。(3)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具备较强的业务资源整合能力。 (4)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认同程度,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增资企业战略发展和价值观契合度高的意向投资方优先。(5)上市公司优先。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和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获得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增资终结。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或大数据处理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信息科技相关业务。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增资企业置放于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就意向投资方登记情况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中心书面确认。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各意向投资方应当按照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3.增资企业应在产生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择优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方案规定时间向中心递交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增资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在确定投资方后,须经增资企业对增资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增资程序。
4.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以及最终投资方对增资协议条款达成一致后,增资企业向中心出具达成增资的书面通知,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最终投资方需在收到增资结果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订且收到增资企业指定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增资企业支付除保证金外首期增资价款的剩余部分,同时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本次增资剩余的增资价款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缴纳。中心在收到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凭证出具日起3个工作日将结算的增资价款转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金额须以现金出资,不接受非现金出资。
标的交付根据增资协议办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1/2/3至2021/4/2
报名手续****************3.rar" target="_blank">报名资料.rar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保证金金额:10万元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增资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向中心指定的交款账号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服务费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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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张经理 176*****427
技术支持李经理185*****927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交易 信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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