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ZD-2021-014
采购需求:医疗设备一批,包含货物的供应、生产、采购、运输、检验、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相关工作,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项目预算:人民币35.9万元(温度压力测定仪1.6万元/1台;激光颗粒物检测仪3万元/1台;紫外线温度分析仪1万元/1台;环境线X、Y剂量率仪1万元/1台;声级计2.6万元/1台;α、β表面沾污测量仪1.2万元/1台;X、y射线巡测仪(套)(含环境级、防护)1.5万元/1台;压力蒸汽灭菌器6万元/1台;离子色谱仪18万元/1台)各项超预算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天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其它规定事项及说明。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文件
获取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获取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9号(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说明:响应供应商请携带以上资料所需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 开标相关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7日14:30~15:00时
递交地点: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69号(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送至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15:0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 公告发布媒体
六、 相关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侬
电话:(0715)*******
地址: 咸安区金桂路69号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36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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